【西蜀法苑~辞条海汇】
 






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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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【见性】辞条
主语∽见性
 
【见性】是有为法,六道中,只有人类能够见性。
所谓狗子见性,也是人类【认为】的。
 
【见性】是动宾词组。
在这个词组中,【主语】是[性]字。
其中,概念关:什么是[性]?
【性】者,看不见,摸不着,讲不到,……但人类的意识可以界定他……这就是以意识再现真实。
我们试着界定一下………
【性】~恒常的,动态的,不生不灭的,无处不在的,……换个角度讲:当你【见性】时,觅时不见,动时则明,……必须是每一个时辰,每一个方位,也就是【每一个点】上,所能见到的必然皆是同一个【性~月亮】。
否则,此有彼没有,今时有,昨日没有,圣人有,凡夫没有,屋里有,屋外没有……等等……皆是伪悟。

 
2、【实相】辞条
 
主语~实相
 
概念~宇宙的真相,即本然状态。又名:佛性,法性,真如,法身,真谛等。总之,实相无相。唯此【无相】者独实,其不变,不坏,包容一切,故名为实相。<经>曰:若言世界实有者,即是一合相,一合相不可说,凡夫之人贪著其事。
 
逻辑~实相(法身、真如)与世俗(生活)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呢?佛教徒认为:宇宙间一切事物皆是因缘和合的产物。离开了因缘,没有一个固定的实相存在。<思益经>:“诸法从缘生,自无有定性。若知此因缘,则达法实性。”实性者,就是实相。<大涅槃经>:“无相之相,名为实相。”(注:所谓无相之相,就是指相与相之间的【关系~性】。此种关系性,本身就是实相。所以说:实相就是法性,佛性。)<中论>:“诸法毕竟空,不生不灭,名诸法实相。”此实相真常不变,又名真如。真如者,一切法皆无自性也。
 
3、【菩提·1】辞条
 
主语~菩提
 
概念~佛教专指真谛,即觉悟。六祖曰:菩提本无树。即菩提不可于相上说。旧译为【道~无为】,新译为【觉~有为】。笔者认为:二者一如,方才可为【菩提】之正义。即不二法门才是菩提之正解。亦即无上正等正觉心。此种菩提亦名为实相,实际,真实。笔者认为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即是菩提。也就是觉。
 
逻辑~菩提与世俗的关系,是不一不异者。离开了世俗谛,没有第一义谛。烦恼当下即菩提,不是烦恼之外,另有一个菩提存在。所谓的灭除烦恼,就是要行者,自行的觉悟到烦恼不实,当下空寂,人若无执,烦恼自灭,这个灭的过程就是菩提。不是灭掉了一个烦恼,再生起另一个菩提。烦恼与菩提同根幻化,薪尽火灭。二者始终是一如不二的辩证关系。
 
结论:一句话,菩提就是觉悟之心。亦即真谛心,不二心。凡能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就是菩提。
 
【菩提·2】辞条
 
主语∽菩提
 
概念∽菩提萨埵的省略。指称觉悟的境界。亦称:觉有情。专指觉悟的人。释迦牟尼未成佛前的称号。后指修行程度仅次于佛的人。亦泛指一切对佛教【真理~见谛】的觉悟。
当下,也有指行者豁然开朗的彻悟境界,为菩提。全称为: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。此心为一切诸佛之种子。一切诸佛菩萨皆从菩提心中生发。此菩提心分为三种:一者,行愿。二者,胜义。三者,三摩地。<大日经>曰:如实知自心,即为菩提。即以本有之自性清净心为菩提心。(注:笔者认为,这个本有之自性清净心,就是[淸净意根]之心。)
 
逻辑∽菩提心与世俗心之关系。一切菩提心皆是建立在世俗心的基础上,没有世俗谛,也就没有第一义谛。
菩提旧译为【道】,即是轨则。新译为觉,指求证之心。一个缘起,一个性空,笔者认为:新旧道觉,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【不二】乃为菩提之正解。
 
总结:<维摩诘经>曰:[菩提心是菩萨净土]。心生则法生。一切菩萨净土皆来源于行者【不二】之菩提心。
 
一句话:一切菩提之【心】,皆源生于行者的清净意根屏幕上的【原生态~不走样】。
 

4、【涅槃】辞条
 
主语~涅槃
 
概念~灭烦恼,离诸有。即因缘俱灭,心相皆尽,名为涅槃。
涅槃的全部内容,包含了以下四种:
一者,性清净涅槃。
二者,有余依涅槃。
三者,无余依涅槃。
四者,无住处涅槃。
 
逻辑~以上四种涅槃,实质上就是一种涅槃。犹如法报化三身是一身。又象佛陀的十大名相,佛陀只有一个,无二亦无三,但表达其不同的角度或侧面时,着眼点的不同,引发出不同的名相罢了。
浅析如下:
首先,涅槃本身就是【性清净】的。
其次,所谓的性清净,于相上的显现,就是【无住处】。即以无住本立一切法,当下涅槃。注意!涅槃不是死去,涅槃恰是永生。
最后,涅槃的存在形式,又分为二种:
其一,有余依涅槃。
其二,无余依涅槃。
大乘佛法认为:有余与无余不二法门。
声闻,缘觉二乘者认为:
烦恼未尽之有情,不得永寂,名之为:有余依涅槃。
烦恼已尽,另出三界者,即尽有情,证真如者,名之为:无余依涅槃。
 
结论:涅槃是永生,是活物。真觉者,有余当下即无余。不碍有余,不住无余。
一切众生,若能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当下涅槃。

 
5、【轮回】辞条
 
主语~轮回
 
概念~循环返复,终何纪极。佛教指:一切尚未证得解脱的众生,由于业力的关系,永远在六道中转化不休。在古印度【奥义书】中,轮回的主体是[灵魂~我]。佛教沿用了这个名相,但却发展,诠释了自己的理念。
一句话:佛教不承认有一个【轮回~主体】存在。
(注:笔者认为,这一点,恰恰是真假佛教的分水岭。)
 
逻辑~佛法讲一切法皆无自性,无所有,毕竟空。由此当知,轮回只是一个现象,幻有,非主宰,非实有。
笔者认为:轮回的主体是[业力],而不是[个体]。但业力离不开个体。个体也必然存在于业力的范畴当中。这就是辩证的【关系~性】。
佛法所讲的【六道轮回】是指六种业力之范畴。而不是指有情【我~个体】。这一点很难懂,但又必须懂。否则,你将不是一个合格的佛教徒。
注意!佛教沿用了这个【名相~原则】,但却作出了全新的发展与解释。这就是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
 
结论:轮回只是佛教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,不是佛教理论的核心,佛教也不承认有一个轮回的主体存在。
 
6、【不二】辞条
 
主语~不二
 
概念~一实之理,如如平等,菩萨【悟入】一实平等之【理】,谓之入【不二法门】。
一句话:不二就是不执著于二。
 
逻辑~佛法是辩证的,不二恰恰是对【二】说的。
离开了二,没有另一个【不二】。
同理,离开了不二,也没有一个实有的【二】。
这一点,很难懂,但又必须懂。因为,大乘佛法本身就是【不二法门】。
 
结论:不二是针对【二】说的。一者,为涅槃。二者,为生死。生死与涅槃不二法门。
 
7、【开悟】辞条
 
主语~开悟
 
概念~什么是悟?
逻辑~如何开悟?
主语~开启悟道的智慧。
概念~【悟】为二方面,一者,有为:清淅,不昧。二者,无为:真谛,轨则。
换个角度讲,【悟】的概念内涵,就是:清晰不昧的真谛轨则。

 
8、【二谛】辞条
 
主语~二谛
 
概念~二种谛,即真谛与俗谛的合称。【谛】者,细察,详审。谛义就是实义,真义,如义,不颠倒义,无虚诳义。所谓的【二谛】就是指两个层面上的真实之义。分别称为:胜义谛与世俗谛。这种分疏真理的方法,始源于阿毗达磨类经典中。龙树<中论>曰:“诸佛依二谛,为众生说法,一以世俗谛,二第一义谛。”
 
逻辑~二谛(真与俗)本是色空一如不二的辩证关系。其中空是真谛,有是俗谛。二者统一起来而成为中道。实际上,说有不住有,谈空不落空。空有不二之无碍,才是真俗二谛的正观。
 
总结:所谓的【二谛】,其本质恰恰是【不二法门】。即二个层面上的细察,详审,本身是同一个【真实】。而这种二谛一如的法理法趣,正是一切大乘佛法的核心内涵。这就是二谛。
 
(资料备注:谛:形声。从言,帝声。本义:细察;详审。佛教名词。谓真实无谬的道理〖梵Satya〗实义是谛义、真义、如义、不颠倒义、无虚诳义。——《大毗婆沙论》
 
两个层面上的真实。“谛”即真实不虚的道理。“二谛”一般指真谛和俗谛,分别又称胜义谛和世俗谛,即在终极本质和世间现象两个层面上各成立一种真实。这一分疏真理的方法始于阿毗达磨类的经典:世俗层面指名言表象,而胜义层面指真实存在的诸法,对应于不同的认知境界。二谛的思想被大乘经典广泛运用。
 
《中论.卷四》:「诸佛依二谛,为众生说法,一以世俗谛,二第一义谛。」
3、二谛,指真谛与俗谛。并称真俗二谛。谛,谓真实不虚之理。真谛,又作胜义谛、第一义谛,即出世间之真理。俗谛,又作世俗谛、世谛,即世间之真理。
 
2、引㈠ 南朝 梁 萧统 《令旨解二谛义》:“二諦者,一是真諦,一名俗諦。真諦亦名第一义諦,俗諦亦名世諦。真諦、俗諦以定体立名,第一义諦、世諦以褒贬立目。若以次第言説,应云一真諦、二俗諦。”㈡ 吕澂 《中国佛教源流略讲》第五讲:“中道联系到二谛,即空是真谛,有是俗谛,二者统一起来而成中道。”
 
实际上,说有不住有,谈空不落空,空有无碍,才是真俗二谛的正观。又世俗谛的有,是世间万事万物的现象;真谛的空,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。缘起才能性空,性空才能缘起,缘起与性空实际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,相反相成,对立而统一。)
 
 
9、【般若】辞条
 
主语~般若
 
概念~终极智慧,辨别智慧,如实认知一切事物和万物本源的智慧。
逻辑~般若属人为的正确认知。何为【正确】?即一切贤者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也就是【如实知一切事物和事物本源的智慧】,这里的【本源】就是轨则。而人类的正确认知,必然是在【清净意根】处,否则,无般若,只能有智慧,即世智辩聪。一切世智皆属意识范畴。人类若能【转识归根】,即可还原出世间【般若】之智。此种般若,体现在世出世间[一如不二]上。只有不二,方为般若。否则,只能是智慧。
 

10、【无我】辞条
 
主语~无我
 
概念~没有一个实有之我。佛法否定有一个实我的存在。进而主张:一切法无我。
无我表现在两个方面:人无我与法无我。
总之,佛法认为一切法皆无我。三法印中就是【诸法无我】。
 
逻辑~无我是对我而说的。如果没有了【我】,也就不会产生【无我】。所以说:我与无我,一如不二。这就是佛法特有的辩证思维中道观。
 
总结:一句话【法无性实,故曰无我】。
 

11、【因果】辞条
 
主语~因果
 
概念~一者,什么是【因】?二者,什么是【果】?
答案:
一者,因是事物的源头,起点。因永远在前。
二者,果是一切缘起之现象。一切果,都是可见的,当下的,瞬息即灭的。相对于因,果是后得者。
 
逻辑~二者关系,前因后果。因果本身就是关系,无善无恶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因果当下,即入无为。有为当下即无为,此之谓也。因是有为,果是无为,前因后果,辗转为旋。

 
12、【法界】辞条
 
主语~法界
 
概念~法的边界。即穷极诸法之边际,故称法界。此种法界包含有为与无为二边。
一者,有为。谓意所知一切诸法,名为法界。这里着重指法尘。
二者,无为。外色尘,客观之存在。也就是意识所能够认知的对象。确指意识所缘对象之所有事物。
 
逻辑~有为无为,法尘色尘,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这是大乘佛法的终极内涵。分二个部分显现。
一者,就事。即:法者诸法也。界者分界也。诸法各有自体,而分界不同,故名为:法界。
二者,约理。指真如之理性。或谓真如之法性。亦称:实相,实际,平等性,不思议界等等。
其中,二者的关系就是:法者法尔故,界者性别故。以此心体法尔具足一切法,故言法界。
一句话:心生则法生,心灭则法灭。人类凡是在【清净意根】处,所能够显现与认知的,其总称名相为:法界。
即人类意识所能够认知的一切边际。
 

13、【有情】辞条
 
主语~有情
 
概念~有情识之众生。即指六道众生。
 
逻辑~菩萨觉有情,专指六道中有意识情怀的众生,也就是人类。何以故?人类有迷,所以需要觉悟。蚂蚁,大象,松鼠,蟑螂……无迷亦无觉。不在菩萨觉有情之范畴。古偈中【有情来下种】中之有情,专指人类。有关其它五道有情的功德相,皆是【人类】认知的结果。即人类认为它是这样的……离开了人类,无人【下种】……正所谓:心生则法生,心灭则法灭。
由此当知:菩萨的觉有情,是专对人类而说的。
 

14、【种子】辞条
 
主语~种子
 
概念~分二部分:有为,无为。或有情,无情。
一者,无情,即植物之种子。
二者,有情,指一切认知的因果关系。一切前因对之后果而言,即为种子。譬如人类意识中的当下一念,不管在有为中是善是恶,当下念起,当下念灭,即为种子,即是无为,种子不可再次有为,一切种子皆在无为状态下,寂静地等待【异熟】之缘起。佛家所讲的【种子】是专指这种有情无为之种子。所以,它针对植物之种子而言,当属譬喻之说。正所谓【种种因缘,譬喻言辞】。
 
逻辑~人类(行者)通过种子的[譬喻言辞],正确的理解佛法所言的【因果关系】,最终理解与把握【缘起性空】的法理法趣。
 
15、【缘起】辞条
 
主语~缘起
 
概念~由缘而起。缘是因,起是果。一般佛家讲【缘起】二字,是指事物运作的形式与过程。抽象出来,就叫【缘起】。
逻辑~全部世界就是【缘起】的,佛法讲的就是【缘起】。缘起是关系,是过程,是动态的旋。见缘起如见佛。
一切佛法,全部建立在【缘起】之上。离开了缘起,没有佛法。
 
 
16、【无明】辞条
 
主语~无明
 
概念~不够明确。无法明确。无能明白。
属中性词,非好非坏,不香不臭,无凡无圣,勿真勿假。就是一个最普通,最原始的状态。混沌,还未能明确的状态。无明缘行,行缘名,名缘识……等等。皆是轨则中的自然状态。属于【陈述句】范畴。正所谓:无明实行即佛性,幻化空身即法身。无明本身就是【道场】。缘起是道场,无明即缘起,乃至无老死。<经>曰:无无明,亦无无明尽。
 
逻辑~无明与般若(佛)的关系,本身就是一如不二的。没有一个实有的【无明】存在,人类的一切【未能明白】,皆是针对后续的拣择明白而巧立的。人类意识的原始状态本身就是【无能明确】的混沌,无法了知的状态,这个【识前状态】,本身不涉好坏,优劣,凡圣,对错,没有无明,也就没有了世界。人类如果想要消灭【无明】的话,只有一个办法:以意识再现真实!
 
总结:离开了无明一切有情众生将无从缘起。善待无明,开发觉性。才是人类最明智的选择。
 
17、【业】辞条
 
主语~业
 
概念~一切有为法能够引发出后果。形式上为:身,语,意,三种业报。内容上为:善,恶,无记,三种业报。大乘佛法主张:一切业全部来源于人类的心理活动。无为法无业,乃是轨则。身口意三业之中,意业为最。(注:人类的解脱,本身就是【以意识再现真实】者。)其中业为二种:一种共业。一种个业。修行的目的,就是修其个业,契入共业整体之性。在其法义方面,一切业分为三种:一者,作用意。二者,持法式意。三者,分别意。
总之,业的思想不是佛教所创,而是古印度原有的思想意识。佛教创生时,释迦牟尼沿用了此种术语,用以表达因果论回之趣。
 
逻辑~业的产生,就是轮回。有业就有轮回。轮回是现象,主体就是业。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的。这种辩证存在的本身就是【性】。性与业的关系,也就是空与色的关系。二者始终是一如不二。
 
总结:凡有人为的造作,就必然会产生相应的业。
 

18、【识】辞条
 
主语~识
 
概念~人类思维,意识,判断的主体作用,就叫作【识】。
识分为三类:
异熟识~第八识。
思量识~第七识。
了境识~第六识。
注意!所谓的【唯识无境】在这里站不住脚!梵语中【识】,本身就是[心]的异名。指示了别之义。即心对于境的了别,名之为【识】。
由此当知:【唯识无境】的观点,非常可疑。本身也不符合释迦法义之本怀。后世所言的【心,意,识】三类分别,在初期佛法中,是混合不分的。也就是说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的。后发展到【护法的唯识说】时,就开始产生【第七识执着于虚幻】的观点,故称之【六七能遍计】,再往后,开始曲解【遍计所执性】,以至后来,发展成:第七识是【我执】,现如今,更是荒唐地成之为:错谬的,不能正知的,事理皆违的,颠倒的,恶慧的。由此,统治了此类辞条千百年之久。如今,应该得以澄清了。
一句话:对境觉智,不同于木石者为心,次心筹量者,名为意,了了别知者,名为识。
 
逻辑~识分八类,关键是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之关系。因其前五类可以或缺,同时皆为[现量],所以,人类修行的重点不在前五识上。
仅从逻辑角度看,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中,第七识末那根识最为重要。
笔者认为,修行的重点,即在此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。其间庵摩罗识为真识,亦称无垢识。此识法尔如是,本然如此,建立在一切有情之缘起中,也就是第七末那识上的阿陀那识。(注:此“识”世尊明言【我于凡愚不开演】,就怕后世的歪师把祂执着为有。由此当知【七识如染~只鉴不择】,此之谓也。)
 
总结:识字的概念内涵,包括了:分折,分割,与知的一如不二之法理法趣。同时俱有【心,意,识】三类义理。
 

19、【意根】辞条
 
主语~意根
 
概念~意乃意根也。凡能知法者即是意,因其对法而能生发出意识,所以称其为根,即【意根】。
意根本身在意识的前面。俗语道:根是爹,识是子。由于【根】在识前,所以,从缘起的本质上讲,此种【根】本身就必然是【清净】的,因为一切拣择好坏,美丑,善恶,优劣的【识】此时还未曾产生出现。所以,释迦在<法华经>中明确定义其为【清净意根】。
 
逻辑~意根本然即是清净的,然而它与意识却是形影不离的。意识一但产生,也就进入了[选择取舍]的本能之中。此时的意根只有一个鉴性的功能,即【如染不择】才是它本身的特色。至于意识范畴中的好坏,美丑,凡圣,优劣,皆与【意根】毫不搭界。
由此当知:人类若能转识归根,必将【滴水入海】,契入轨则之中,从此缘起之时一切皆如,一切皆与实相不相违背,从而达到【海咸一味】也。
这就是清净意根之功德相。也就是【成佛的法华】之密趣所在。
 
总结:第七末那识乃是第六意识的【近所依】,因此,特名之为【意】,亦名为【意根】。
 

20、【色】辞条
 
主语~色
 
概念~一切物质的存在,本身就是【色】。色是一切有情众生皆可以感知到的东西。包括有形与无形的二类。佛教中更有一种【无表色】专指具备形式,关系,效用的不可言状的东西。其中,一切色皆含有【三义】。即:变坏义,变碍义,以及质碍义。广义之色,为一切物质的统称。狭义之色,为眼见之物境。色亦可分为五种:内色,外色,显色,表色,形色。其中包括了一切物质,声音,与光线等等具有【窒碍性者】。
一句话:凡有界,有碍,有限者,皆为【色】。
 
逻辑~色与空的关系。即一切色皆是空的存在形式。而空亦是一切色的没有自性的本质。由此当知:一切变坏,变幻,变动之旋,本身就是【色】的存在形式。而此色的存在之相当下本空,本无自性之旋,本身就是【性】。
 
总结:一切色的无自性,本身就是旋,就是空,就是性。
 

21、【我执】辞条
 
主语∽我执
 
概念∽亦称[我见]。指执着于有一个实有的【我】存在。世俗间,一切烦恼皆源于我执。若无我执,烦恼当下即可解脱。
于内容上分为:人我执与法我执二种。
于缘起方面分为:俱生我执与分别我执。
其间:
分别我执∽六识。
俱生我执∽七识。
分别我执为后天之意识。能够生发业力。由于拣择取舍,其结果好坏参半。
俱生我执为先天之意根。能够润发生机。由于本不作意,一切皆由先天轨则使然,所以【如染不择】,不涉好坏,善恶,对错,凡圣等等对峙法,由此也不具有犯错误的可能性。一切皆是如如法尔,只存法义,不涉世俗。其间所谓的俱生我执,就是先天本俱的驴见马见之【鉴性】。此鉴性众生皆有,落实在人类身上,就是<法华经>中的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
分别与俱生,二者具有本质上的不同。
 
逻辑~俱生与分别二者分属二个不同的本质范畴。
俱生我执者,为第七识末那【清净意根】识,此种俱生者[常相续无间断],所谓我执者,就是<金刚经>中的【是名世界】。此种是名,无善无恶,无凡无圣,无优无劣,无对无错,恰恰是【如来者,诸法如义】也。若是觉者,口吐莲花,就是圣言量。
分别我执者,乃人为拣择取舍之业果。此为错误的认知与判断的结果,即以假为真,以幻为实,所得结果皆是违背轨则之事实。
 
总结:一切我执,皆是指违反轨则的持迷不悟的行为举止。本身只在第六意识上方能产生。而第七意根上的【俱生我执】,严格意义上讲,既然已是【俱生】,就不存在[错误]。这一点,是真假般若的分水岭。佛法不坏世间法。真行者,理当仔细。
 

22、【假名】辞条
 
主语~假名
 
概念~一切有情得以认知的,并且冠之以【名相】的一切人,事,物,皆是假名。
假名相对于实相而言。人类生活在假名之中。而不是生活在孤立的实相中。
 
逻辑~佛法的产生,是要揭示出假名与实相之间的辩证关系。离开了实相,一切假名皆无法缘起。同理,离开了假名,亦没有一个实有的【实相】。实相本在假名之中。一切佛教徒的修行,其本质,就是要学会于日常生活的假名中,亲证万法之实相。这也就是释迦牟尼文佛出世的一大因缘,开,示,悟,入佛知佛见。正所谓:佛说世界,即非世界,即名世界。
 

23、【中道】辞条
 
主语~中道
 
概念~一切事物中隐覆在事相后面的那个【无形的平衡线】,就是中间之道。简称:中道。
举例说明:凡是出海旅游过的,都知道:人站在甲板上,总是左右的摇摆,……但不管风浪多大,……它永远不会倾翻的。
这其中的道理,就是它永远存在着一个【动荡的无形的中道平衡线】,如果,巨浪,狂风,至使行船破坏了这条【中道~生命线】,船将倾覆沉没的。
所以,一切中道皆是对其二边所言的。离开了二边,没有中道。佛法中,不承认任何孤立的【中道】存在。也不承认有一个固定,不变,实有的中道。一切【中道】本身就是变动的,幻化的,当下的,……同时,也是无形无相,不可得见的。但六道之中,只有人类,可以用【意识】正确的认知与把握它。佛教徒把这种正确的认知与把握,称之为:觉性。
逻辑~人类在实践中,任何一种对【中道】的认知与把握,譬如演绎出来的【辞条】,都必须严格的符合事物发展的法则规律性。否则,就不符合逻辑之轨则。
简言之,凡不懂【辩证】,二分说法,即以二分法定夺【中道】辞条者,皆是伪悟者,不可取,应远离。
辩证是全部佛法【中道】的核心内涵。
 
最后总结:真正的中道,就在实践当中。
 

24、【四谛】辞条
 
主语∽四种真谛
 
概念∽四种圣者所见的真理,亦称真谛。
谛者,审实不虚之义。
四种审实不虚之义。即:苦审实不虚。集审实不虚。灭审实不虚。道审实不虚。
简称:苦谛,集谛,灭谛,道谛。
又简:苦,集,灭,道。
 
逻辑∽苦谛者,谓生死轮回是痛苦,不圆满。集谛者,谓产生痛苦的原因。灭谛者,谓痛苦的息灭。道谛者,谓息灭的方法。
四谛在逻辑关系上,是二二相续因果的。
苦谛与灭谛,苦为因,灭为果。
集谛与道谛,集为因,道为果。
行者若能了因之实,当下即无果。无果之实,当下即是万法。这其中,充满了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<中论>曰:【以无四谛故,见苦与断集,证灭及修道,如是事皆无。】
又<心经>曰:无苦,集,灭,道。无智亦无得,以无所得故。
 
总结:胜义谛亦无自性。大乘经典中,对此四谛,更有进一层面的阐述与发挥。
 

25、【三法印】辞条

主语~三种法义印证之标准
 
概念~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,统称三法印。
诸行无常:谓一切事物在形成的过程中,皆是刹那生灭,幻化无常的。即这个世界上,不存在一个有自性的东西。
诸法无我:心生则法生,任何一法皆是缘生缘起的,根本不存在一个实有的我。所谓的我,本身就是幻生幻灭的。即没来处,也没有去处。
(注:佛法不承认本体论。)
涅槃寂静:即烦恼息灭,寂静再生的一种状态与境界。
(注:涅槃不是死去,而是在寂静中得到重生。涅槃本身就在三界中。这一点,是大乘佛法与小乘佛法的分水岭。)
 
逻辑~三法印本身就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开。行无常,法无我,本身就是从有为与无为,物质与精神两个互立的方面阐述的【陈述句】。即:一切法皆无自性。(注:这也就是大乘所言的【一法印】,即实相印。大乘经认为:若无实相印,即是魔说。)
而第三印【涅槃寂静】本身就是[行无常,法无我]的再次陈述与总结。因为,真正意义的“行无常,法无我”的境界,本身就是【涅槃】境界。即没有烦恼的重生。而人类要作到【寂静】而不死灭的状态,也恰恰就是【无常~无我】的以无住本立一切法的[清净意根]的最佳状态。
 
总结:三法印本身就在印证着【清净意根~实相印】的真实存在。
成佛的<法华>,此言不虚也。
 

26、【自性】辞条
 
主语~自性
 
概念~事物本身具有的独立于其它事物的【属类之性】。即不是每一个体,也不同于它类。此乃属性之类。
譬如【人性】,即指人类共同的【自性】。大地的【坚固性】,意识的流动性,变化性……皆属【自性】,即自己的属性范畴。注意!自性是一种【类】的范畴,不是指个体。
严格意义讲,【自性】属于世俗间的【名言】范畴。离开了这个【是名】的名相范畴,自性本身就是无有自性的。否则,若实有一个【自性】在,人类将是无法认知与名相的。没有了名相,又何谈【自性】之定义呢?大乘佛法,始终都是辩证的。
 
逻辑~佛法是辩证的,【自性】一辞也是如此。大乘佛法之常识【一切法皆无自性】,毕竟空,无所得。又<经>曰:若言自性,无自性就是自性。所以,笔者认为,一般所言的【自性】,皆是世俗法中的方便说,名相说,属于【是名】的范畴,专指事物的【类属】,即同类之共业自性。但这与佛法所言的终极自性,即【无自性之自性】,二者本质不同,切不可同日而语。
总结:一切世俗之【自性】,在佛法的究竟言说面前,本身就是【无自性】的。
缘起法本身就是否定【自性】说的。若有自性,就无法缘起了。若言自性,只有【性空】,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性。
 

27、【法身】辞条
 
主语~法身
 
概念~一切法义之身。此处专指【法义~关系】,亦即整体之身,实相之身。也就是【诸法所依止处,故名法身】。
 
逻辑~法报化三身为一身。法身无相,不生不灭,报身有相,化身多变,刹那生灭。觉此三者之关系者,是为觉。
换个角度讲:缘起本身就是法身。<经>曰:见缘起如见佛。诸佛法义就是法身。法身不是【物】,是关系,是性,要在缘起实践中觉。
 

28、【意识】辞条
 
主语~意识
 
概念~一切有情之能动的语言与思维的存在形式与功能,就是意识。
意识来源于根尘识。根触尘产生了识,这个完整的过程,称之为:意识。
换个角度讲:人类的心理过程的总和,就是意识。
意识只相对于人类而言【意识是人脑的特殊机能和活动,是人所特有的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。】
逻辑~人类的一切认知,思想,以及社会生活中,始终离不开意识。修学佛法,以至于成佛,全部都是【意识】活动的真实现象。那种【打死六七识】的观点,是典型的外道言论,不符合释迦法义之本怀。
意识是人类特有的产物,他扮演了【成也萧何败也萧何】的角色。成佛与邪魔,都是意识的产物。
人类恰恰是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 

29、【如来藏】辞条
 
主语~如来藏。
 
概念~如来法义之藏。此概念指全体如来法义,又名【一合相】。此一合相分三个角度看:一者,隐覆藏。二者,含摄藏。三者,出生藏。
(注:一合相不可说,凡夫之人贪著其事。)
 
逻辑~隐覆,含摄,出生,三者的关系,犹如法,报,化,三者之关系。本是一身,本是一藏。统名如来法义之藏,简称:如来藏。
换个角度讲,就是实有者,就是一合相。
(注:我们在传统辞典里所讲的,皆是具体的如来藏的显现的某一部分的表相。犹如【白马非马】,不可以做为如来藏,这个整体名相的概念来定名。一合相,本身就不可以在【相】上定义。所以,佛言:一合相不可说。如来藏是一个整体概念,这一点,一定要明确。否则,歧路亡羊。)
 

30、【三界】辞条
 
主语~三界。
 
概念~欲界,色界,无色界。具体定义如下:
欲界:一切有情众生。包含生理欲望与饮食欲望。
色界:以色为质碍者。一切有形有相的,简称:物质世界。其中包括意化天宫,及四禅天。用当下的说法,就是【静虑】。
无色界:无色无物质,纯一精神领域。即形而上之【意识】之化身影现。简称:四空处。此处无色界,唯有受,想,行,识。五蕴中去掉色蕴,剩下的就是无色界。
 
逻辑~以上【三界】,皆是凡夫生死轮回之境界。佛教主张【出三界】。然而,如何出是个关键问题。在逻辑上人为出不了三界。一切有为法,梦幻泡影,从有为出三界,南辕北辙。以无为,不用出。何以故?无为不轮回。怎么办?何以出?但离妄想执着,一切智,自然智,无师智,即得现前。还谈什么出与不出呢?大乘佛法始终是不二法门,离开了【辩证】无以觉。
 
总结:三界无忧,好坏自筹。若真出离,三界悠悠。

 
31、【五蕴】辞条
 
主语~五蕴
 
概念~蕴乃积聚之义。旧译为阴。即众多者和聚也。亦称积集为蕴。蕴分五种:色,受,想,行,识。具体参看<楞严经>即可知晓。简称如下:
色~物质,无为。
受~觉受,有为。
想~思维,有为。
行~行动,有为。
识~种子,一如。有为当下即无为。识是前四种蕴(色受想行)的总持,不二法门。佛法的核心在五蕴中识蕴。也就是五阴中的识阴。识阴是觉,前四阴是色法与心法,亦称色尘与法尘。唯识蕴为色尘与法尘的一如不二。
逻辑~人类于日常生活中,本身就是五蕴和合体之运动过程。此种和合体,本身也是【宇宙~生命】轨则之产物。一切有情众生,任何一个五蕴和合体,都必须无条件的符合其事物发展的法则规律,凡顺此轨则者即昌,凡逆此轨则者即亡。
 
总结:任何有情众生的个体存在,本身就是五蕴和合之不二法门。
《实相、菩提、涅槃、轮回、不二、平等、二谛》
 
32、【六度】辞条
 
主语~六度
 
概念~六种度脱方式。包抬:布施,持戒,忍辱,精进,禅定,般若。【度】即称到彼岸。六度者,六种到达彼岸的方法。前五度为【福报之行】。后一度为【智慧之行】。
 
逻辑~六度之间的关系,可用戒,定,慧三学所摄之。布施,持戒,忍辱,可用增上戒学所摄。禅那为增上心学(动中之定)所摄。般若为增上慧学所摄。其中精进波罗蜜则通达为以上三学所共摄。
 
结论:以上六种波罗蜜皆是【增上缘】,皆属有为法。本身就是梦幻泡影。若是真觉者,当知此岸即彼岸。
【度】是为迷者,权巧施设的方便。
大乘佛法始终是辩证的。

 
33、【修行】辞条
 
主语~修行
 
概念~凡是人类有意识要去达到某种目的的【训练行为】,即是修行。
 
逻辑~佛法的修行方法与普通人的修行方法,或其他宗教的修行方法,此中的关系是什么?
佛教徒的终极修行目标就是【见性】二字。六祖曰:唯论见性,不论禅定解脱。
其他宗教的目的,恰恰是增加信仰的程度。
佛教徒中亦有大部分人是在追求一种【修行中的功夫与境界】。
以上三种情况,若能够达到【明心见性】的目的。就都是佛教徒可行的【修行】方法。
 
结束语:修行就象煅炼身体一样,只要是达到了【健康】目的,什么方法都可以。
 
 
34、【平等】辞条
 
主语~平等
 
概念~平等是专指非物质的精神层面上的,即形而上的权利,机会,人格,本质等等。佛教界多指,法性,空性,唯识性等等。著名的【是法平等,无有高下】,是全部佛法的核心本质,亦称为:无上正等菩提。
 
逻辑~平常是性,它与差别之相,是一对关系的显现。二者的关系,就是<心经>中色与空的关系,即不二法门的一如关系。
 
总结:平等是指本质,不是指现象。
 
 
35、【无常】辞条
 
主语~无常
 
概念~没有恒常。这是一个否定式词组。即否定了【恒常】的真实存在。佛教认为世界的万事万物,皆是变幻的,迁流不住的旋。旋就是无常。即没有一个恒常不变的存在。佛教理论上把这种【无常】分为二个层面:一者,相续无常。即物质上的无常。二者,念念无常,即精神上的无常。
总之,物质与精神二个层面上,皆是无常。这就是一切法皆无自性。无自性就是无常。
 
逻辑~无常是对立于[常住]而显现设立之名相。无常是针对[常]而说的。无常是相的相续性。常是相的本质即性。相为无常,性为常。常与无常是一如不二的关系。没有离开了常的无常,也没有[没有无常]的常。二者相辅相成。
 
结论:一切众生皆是在【无常】中,方才得以生存与发展。
真正的无常,就是旋。
 
 
36、【方便】辞条
 
主语~方便
 
概念~方便即指人类所行所思皆是方便。没有方便是无法缘起的。人类生活在方便里。
 
逻辑~方便与真谛(实谛)是相互对立而统一的。没有方便就不存在真谛。一切实谛皆是以方便得以显现的。方便随处可见,真谛不可见,但却可悟。六道当中,只有人类能够悟见真谛。人们把这种证悟的行为称之为【开悟】,或曰:见性。
 
总结:凡能调动有情众生令其趣向无上正等正觉者,即是方便。
一句话:凡能够通向觉悟的行为,即方式方法,皆为方便。
 
 
37、【执着】辞条
 
主语~执着
 
概念~对任何一种事物的坚持不放,不能够超脱,佛教专指将人,现象,五蕴之色尘,以及思想,经验之法尘,视之为实有不变者,后乏指坚持某一种观点而不变者,皆是【执着】的范畴。执着主要包含二类,即我执与法执。
 
逻辑~执着与认知及我见的区别与关联。
首先,一切【执着】皆是我见分别取舍的结果。执着的本质,是具有极强的主观作意性。
其次,认知虽有我见,我相,但本身并不一定要坚持某些观点。而且也不具有顽固的作意性。
再次,我见是一种共业惯性所为,介值于作意与本能之间,本身并不具有顽固性。事实上,反而恰恰是无为的流动性与镜鉴性,更为突出。
由此,可以看出:执着,认知,我见,三者不在一个层面上。但它们之间的关系,又象【六七八识】一样,是始终【一合运作】的。
人类只要把握住【认知~我见】的清净意根之功德相,本身也就不在具有【执着】之我的内涵了。
换个角度看:清净意根上没有【我执】的产生条件,一切我执皆来源于第六意识上的坚固的执着。
而第七识末那根上,乃是以无住本立一切法的如来者,诸法如义也。
这一点,与传统观点不同,必须给予澄清之。
 
总结:<经>曰:能够如实的于一切法相上,而不作坚固执着者,即名为:摩诃萨。

 
38、【烦恼】辞条
 
主语~烦恼
 
概念~凡是不顺心的事,皆是烦恼。
 
逻辑~烦恼无量形式的存在,无限可能的发生,人类生活中,只要心中有欲望,一定就会有烦恼。欲望与烦恼是孪生姐妹。
佛教徒提倡的【戒律】以及戒欲,就是消除烦恼的有力手段。
但烦恼的最终消除,不是有为之作意,而是深切之【理解】。如果行者能够在思想上【通透】了这个烦恼,那么,烦恼将不再生起。如此之境界,佛教徒视之为消灭烦恼。如果参透了【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】的话,你就没有必要再生烦恼。
 
结语:烦恼不是个坏东西,它能促使你奋发向上。
人活着,就会有烦恼。

 
39、【空】辞条
 
主语~空
 
概念~有而无自性为空。形式上分为:我空与法空二种。
 
逻辑~空是对有(色)辩证而说的。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<心经>的十六字真言【色不异空,空不异色。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。
结论:一切法皆无自性为空。
 
40、【分别】辞条
 
主语∽分别
 
概念∽思量识别一切事物,属[想蕴]范畴。其范围包括三界行中的所有心心所,以及被分别者,即三界所摄诸心心法。一句话,人类的一切思维,意识,行为等等,皆在【分别】的范畴中。<法华经>曰:“思量分别之所能解。”此分别于三量中,属于比量范畴。
梵语:推量思维之意。译作:思维,计度。即根尘识产生意识时,识对其镜鉴之相而起的思维量度认知之意。(注:笔者认为,此处分别更倾向于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,人类若能转识归根,一切缘起之分别,皆为正知正见。正所谓:如来者,诸法如义也。)
 
逻辑∽此[分别]类分为三:
一者,自性分别。以寻或伺之心所为体,直接认识对境之直觉作用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第七识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)
二者,计度分别。此分别与意识相应,以慧心所为体,其判断推理之作用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第六【意识】之功德相。)
三者,随念分别。即与意识相应,但却是以[念心]为体,明记过去,追想,记忆一切如来藏之种子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第八识【如来藏~种子】之功德相。)
而人类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之中,始终都是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的,譬如法报化三身是一身,以上三种分别本身就是一个【分别】。意识本身就是就是三种分别的聚合体。所以,笔者认为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 
结论:三种分别实乃意识之作用。自性分别属现在,当下之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随念分别属过去,当为如来藏之种子相。计度分别纯属意识范畴,具有当下,过去与未来三世之因果。
由此当知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人类离开了【分别】,无以觉。
【觉】本身就在分别之中。

 
41、【自觉圣智】辞条
 
主语∽自觉圣智
 
概念∽即如来之智。非人为作意而有之。亦称清净法界智。密教认为是大日如来自然觉知的【诸法本不生】之智。分别圣位经,名之为【自觉圣智】。此智,华严经云:不由他悟。亦称:如来自然觉知诸法本源之圣智。牟利经名为:法界体性智,亦名:金刚智。
 
逻辑∽纵观诸家论典,所谓的【自觉圣智】无非包含两个方面:
一者,圣智无为,非人力所觉的真如圣智。
二者,自觉之缘起,即清净意根处的【平等性智】,这个平等性智,本身就是【自觉】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【自觉~显现】的大圆镜智。
此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,这就是一个完整的【自觉圣智】。
说空说有,说凡说圣,皆为边见。
脱离了边见,剩下的就是【辩证】。
大乘佛法非辩证,无以觉。这就是自觉圣智的整体内涵。
 
总结:自觉圣智由二部分组成,即自觉的缘起无自性之清净意根上的镜鉴如如,与圣智本有的,非人力可为的性鉴本然,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,这就是自觉圣智之大圆镜智。
 
 
【自觉圣智2】辞条
 
 主语~自觉圣智
 
 概念~圣智于自然觉悟的状态中。即如来法义之智。非有形有相之物。又称为:清净法界智。于显教中,通常将佛智分为【大圆镜智,平等性智,妙观察智,成所作智。】按顺序对照:第八识,第七识,第六识,前五识之【四智】。<佛地经>中,总摄四智为【清净法界】,并称之为【大觉地】。笔者认为:五法合一就是<楞伽经>中的【觉自心现量】之智。
 
逻辑~自觉圣智中,出世间之总智【清净法界】,本身就在入世之菩萨四智【大圆镜,平等性,妙观察,成所作】中显现。离开了清净法界,没有单独的四智。同理,离开了四智,也不存在孤立的清净法界。这就是大乘佛法的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
 
总结:自觉者为无师自通也。由此当知,【自觉圣智】非人为作义之可得。在这里修行是一个【骗局】。空拳示儿,黄叶止啼。亦如法华经,于【清净意根】处,自然成佛道。<华严>亦云:不由他悟。总之,一切自觉圣智,皆是轨则使然也。
 
一句话:<楞伽经>中的【觉自心现量】,本身就是[自觉圣智]的不二法门。

 
42、【阿赖耶识】辞条
 
主语∽阿赖耶识
 
概念∽如来藏种子,逢现行缘起之果,出自<解深密经>,成熟定义于<大乘密严经>。瑜伽行派称其为[根本心]。梵语意译为【藏识】,其中包含,能藏,所藏,执藏。八识中属第八识,由如来藏与无明和合而生。此识于身(根)摄受藏隐(有覆无记),同安危义(诸法如义)。正是由于摄受一切如来藏种子之识,所以,称之为阿赖耶识。(注:阿赖耶识是摄种识之【果】识。这一点非常重要,历史上被人们忽略了。)
又言显有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,就是【异熟识】。又称【阿陀那识】。(注:笔者认为,阿陀那识是阿赖耶识的前奏,属于[清净意根]之范畴。这一点,历史上无人讲,我们试试讲。)
总之,梵语阿赖耶,华言藏识。此识能够含藏一切善恶之种子,亦称第八识。其中体性本具四分(相分,见分,自证分,证自证分),其功能:无事不摄,无法不含。染净同源,生灭和合。犹如摩尼宝珠,体本清净。又如明镜之鉴性,能含万像,而己不染。(注:笔者认为,恰恰是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)
旧译[无没识],新译[藏识]。无没识意为:执持一切法而不迷失心性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典型的【以无住本立一切法】之清净意根之功德相。)此为诸法之根本,(注:心生则法生。)亦称之【本识】。由于此为清净意根之屏幕上的最强音,所以,又称之为【识主】。即诸识之主人。(注:只有心生,方才有法生。这一点是关键。初发意菩萨应加仔细。)此清净意根屏幕上产生之识,为认知宇宙万有之本,亦含藏万有,并使之存而不失,所以,称之为【藏识】。又因其含藏能生万有之种子,故称【种子识】。
 
逻辑∽阿赖耶识刹那生灭,现行熏种子,种子生现行,相续不断,永恒之旋。故曰:初刹那识,或初能变第一识。(注:阿赖耶识始终都是动态的。)亦称能变识。其中,阿赖耶识与如来藏之逻辑关系,世尊明确定义之【清净如来藏,世间阿赖耶,如金与指环,展转无差别。】这就象男人与丈夫的关系,没成婚时是男子,成婚后为丈夫。但丈夫不离男子而独立,尽管自己年老了,妻子离世了,他还依然是个男子。这就是【展转无差别】。而阿赖耶识,只是中年男子,丈夫,鳏夫……等等。
 
结论:阿赖耶识是指世间缘起之如来藏识的存在状态,亦是人类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时的【果】。祂只停留于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,瞬息即变,六祖慧能当年就是于此悟道的。【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】,此之谓也。
一句话:阿赖耶识就是清净意根之法果。

 
43、【三昧】辞条
 
主语~三昧
 
概念~正定,等持,善心一处者,即为三昧。泛言:一切禅定皆为三昧。即[诸行和合,皆名为三昧。]简言之:摄心一处。秦言:正心行处。又曰:以心合法,离邪乱,故曰三昧。新称:三摩地,正受,等持等念。(注:笔者认为,以平等性智,持心一念,一心不乱者,即为【三昧】行者。)
天台宗略明为四种:常坐,常行,半坐半行,非行非坐。
总之,善心一处住不动,就是三昧。恰是一种修行人的专心致志的状态。(注:本身没有任何神秘色彩。)
 
逻辑~定与不定的区别,不是三昧的本质属性。换句话说,三昧是一种心灵把控的状态。而不是相上[作定]的成果。
 
结论:行者于【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】之状态下,即是三昧。
举例:当爱因斯坦专注于自己的思考时,就是三昧,正受,等持。

 
44、【遍计所执】辞条
 
主语∽遍计所执
 
概念∽唯识宗所立三性(依他起,遍计执,圆成实)之一。<解深密经>曰:“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?谓:一切相,名假安立,自性差别,乃至为令随起言说。”世尊这里明言:遍计所执,就是假安立之名言。由于一切法,皆由其如来藏种子之缘起,而本有其前世共业的自性差别相,也就是<金刚经>中著名的“三段论”中之【是名世界】。这就是自性差别相的随起言说。也就是一切事物之【名相】。这就是典型的【遍计所执】。此意清淅明白,没有歧义。又<唯识三十颂>曰:“由彼彼遍计,遍计种种物,此遍计所执,自性无所有。”
注意!【自性无所有】的本身,就是[法性遍计执]。(注:这一点,前人不讲,我们讲。回归释迦法义之本怀。)
此种遍计执性,包含五种业染:一者,能生依他起性。二者,于彼性能起言说。三者,能生補特伽羅(我)执。四者,能生法执。五者,能摄受彼二种执习气之粗重。
(注:这里的关系是辩证的,好坏参半,善不善皆为共业所执,其缘起者,遍计得之。正所谓:是名世界也。)
以上五种自性,又称之为【义,名,杂染,清净,非杂染清净。】这其中,皆是辩证的中性法趣。从根本上讲,不含有【颠倒】之意趣。
 
逻辑∽既然是【遍计】,必然是合理的,好坏参半,或者非善非恶的,否则,不可能达到【遍计】的境界。所以说此种[众因缘和合而成,非有实体,仅为假有]之名相世界,也就不可能是【颠倒】的了。况且,此遍计所执皆源于依他起性,如果,依他起是真实的,遍计所执,也就是不可能【颠倒】了。
 
结论:凡是遍计所执与依他起【不走样】的完全吻合时,当下本身就是圆成实。
 
一句话:依他起,遍计执,圆成实三者的关系,始终都是一如不二的。就象法报化三身是一身,不可分离。

 
45、【依他起】辞条
 
主语∽依他起
 
概念∽一切事物的存在,都是因缘而依他而起的。<解深密经>曰:【云何诸法依他起相?谓一切法缘生自性,(注:是名世界。)则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谓无明缘行乃至招集纯大苦蕴。】又称为:依他起相,缘起自性。乃唯识宗所立的三种自性(依他起,遍计执,圆成实)之一。简言之:一切依因缘而起的法,皆是【依他起】。其法分为二种:一者,染依他起,指依虚望分别,有漏之法。二者,净依他起,指依圣智之缘而生发的无漏纯净之法。<成唯识论>曰:【依他起自性,分别缘所生。】又曰:【众缘所生心心所体,及相见分,有漏,无漏,皆依他起。依他众缘而得起故。】<唯识三十颂讲话>:[依他起性:色心诸法,都是依托其他的众缘而生起的,故名为依他起。]
 
逻辑∽净依他起与染依他起,皆是依他缘而起者。即法不孤起,因缘而生。如男人与女人,皆是人,直立,两条腿走路,有用火及语言的能力。而其最大的标志就是【意识】能力。同理,<成唯识论>曰:[分别缘所生者,应知且说染分依他,净分依他,亦圆成故。或诸染净,心心所法,皆明分别,能缘虑故。是则一切染净依他,皆是此中依他起摄。】又曰:【无漏有为,离倒究竟,胜用周遍,亦得此名。】总之,染依他与净依他,二者互依共存,上与下,左与右,手心与手背,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一样。互为彼彼存在的因缘。大乘佛法本身就是辩证的。这一点,充分体现了佛法的入世情怀。这一点,在当前这个时代中,显得尤其突出。
 
总结:一切染净诸法,本质上皆是依他起性的产物。
(依他起,遍计执,圆成实三性的一如不二辩证关系,恰恰是觉者对这个世界存在本质的【陈述语】。
可惜,千百年来却少有人知。
后世唯识宗人,教判遍计所执为【颠倒】的,这个[教判]本身就是典型的颠倒!不符合释迦法义之本怀,理应彻底澄清之。还释迦法义于原貌。)

 
46、【圆成实】辞条
 
主语∽圆成实
 
概念∽圆满成就的真实之性。唯识宗的三性之一。又称:圆满自性,第一义谛体性。真如,实相,法界,涅槃,法性等等。其性质有三:一者,圆满。二者,成就。三者,真实。<瑜伽>曰:圆成实相者,即如是现见所得相,若依止现见所得相,若自类譬喻所得相,于所成立,决定能成,当知是名:圆成实相。
 
逻辑∽圆成实性与其它二性(依他起,遍计执)的关系,实乃一如不二之关系。<摄论>曰:此中何者圆成实相?谓于彼依他起相中,由依义之相,永无有其自性。<无性释>曰:圆成实相者,谓即于彼遍计所执,所取,能取,或我,或法,无性之性,用彼为量,所了境性。于彼遍知,方能了别,遍计所执,决定非有。(注:决定其不实有。即非世界,实乃毕竟空也。)有相违性故,(注:相违,反背之【旋】也。恰是[辩证],这种【相违~颠倒~反正】之旋的关系,就是性。这一点,历史上无人讲,我们揭示之。是非功过,留给历史去评判。真觉者,坦然处之。)这一切,非为境界之性故。(注:真觉者,不会落在三十三天,兜率院内,隔山打牛,灸猪左膊,等等。)
<摄大乘论释>曰:用遍计所执[无性]之性,[为量所了镜性],(注:此乃清净意根之【非量】也。)于彼遍知,方能了别遍计所执,决定非有,即此种【无性之性】,就是[圆成实相]。
据此,圆成实乃是说明【二空】,并且用【意识】认知对相本质的一种道理。(注:观点,见谛。)要破除一切有无二边的执着,得到真正的解脱,而自在无碍。这就是圆成实。
 
总结:<解深密经>曰:【云何诸法圆成相?谓一切法平等真如。】就是那样!于【清净意根】上毫不走样!本身就是[平等性智]。
 
一句话:于依他起时,当下遍计执,即是圆成实。
(注:依他起是性,遍计执是相,圆成实乃性相一如,不二法门。)
 
 
47、【神通】辞条
 
主语∽神通
 
概念∽变化莫测谓之神,无拘无碍谓之通,二者一如,谓之神通。由于其非自然人力所为之通达,故名为【神通】。共分为六类:神足,天眼,天耳,他心,宿命,漏尽。其中,漏尽通只有如来所具。
在梵文中,指由修习禅定与智慧而获得的超自然,无碍自在,神变不可思议之妙用。<大乘义章>:得神通之方法有四种:一者,生于四禅天之果报而自然得之报通。二者,仙人依药力自由飞空之业通。三者,婆罗门依持咒所得之咒通。四者,依修禅定功夫而得通力之修通。其中业通与咒通属于外道法。
<宗镜录>谓一切通力归为:道通,神通,依通,报通,妖通五类。
<大智度论>中更有细化而分。
 
逻辑∽神通与自然是互生关系。当大自然未被认知时,就显示神。当神被理解认识后,也就是自然之现象。所以,关于得神通的方法,亦分为不同层次。其中,外道,二乘行者,以及菩萨等等,各有不同。外道系依据根本禅而起通。二乘行人,则依背舍,胜处,一切处,修十四变化,而得神通。六度波罗蜜之菩萨,则因禅定而得其五通。并于坐道场时,得其六通。而其它鬼,畜,诸天等更有与生俱来的通力。此力由于不可自然而知,所以显得愈发神秘。佛教在释迦牟尼的创始下,从来不主张神通之路。释迦牟尼指导人类走向的是一条自我解脱的自然之路。也就是缘起之路。
 
总结:神通不敌业力。世尊指导人类,走向解脱业力之路。提倡如来者,自通。
<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•如来无过功德品>曰:【何者如来神通行有六种:一者,天眼通。二者,天耳通。三者,他心通。四者,宿命通。五者,如意通。六者,漏尽通。】
 
总之,神通与觉性是二个根本性质不同的概念范畴。严格意义上讲:二者不可同日而语。

 
48、【佛·1】辞条
 
主语∽佛
 
概念∽觉者。亦称觉悟的人。包含无为的法理与有为的行者二个层面。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全称:佛陀,佛驮,休屠,浮陀,浮屠,浮图,浮头,没驮,勃陀,馞陀,步他。意译:觉悟真理的人。简称:觉者,知者,觉。此觉有三义:自觉,觉他,觉行圆满。其中觉行圆满,只有佛陀方可俱足。
小乘人讲【佛】字,专指释迦牟尼本人。大乘泛指一切觉行圆满的成就者,宣称十方三世,到处有佛。这实际上是在【理】的层面上指称的。
梵语具云佛阤,华言觉。谓智慧具足,三觉圆满。
佛为能化之人,可教导我人,故称之为能人。亦称:能仁。
能仁即释迦之意译。后泛指一切佛。
 
逻辑∽佛在【理】上泛指觉悟的境界。<经>曰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行者若契入不二法门之圆觉境界,即可称之:成就佛之觉性。但从个体成佛的角度来说,成佛只有一个,这就是释迦牟尼佛。何以故?真正意义上的成就,只有一个,觉性永远都是第一性的。譬如:牛顿自从发现了万有引力后,后人也就没有再去【发现】的必要了。第一个【发现者】是觉性。后面的千千万万者,皆是知识。释迦牟尼当年于菩提树下,夜睹流星【划破夜空】的那一瞬间,彻悟[宇宙~生命]之本元,领悟其缘起性空之本质,慨叹众生皆有之如来法趣之智慧德相。这就是一切有情之【清净意根】,以及清净意根上,如来本具的【遍计所执性】。
伟大的圣雄释迦牟尼正是在流星闪过的【依他起】之时,当下唤醒其【遍计所执性】,并由此彻悟【依他~缘起】之【遍计所执~性空】,于此当下,释迦牟尼彻悟【成佛~圆成实】。
此佛只有一个,不可再佛。后世的我们就是安心学习【佛陀】的教导与知识了。
奢望成佛之人,必须做到了【无我】,方可成就佛道。无我之时,也就没有奢望的自己了。这就是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
何以故?<经>曰:我已把众生都度遍(注:释迦牟尼佛发现轨则时,当下轨则已然就把众生都已度遍。)实无一众生实得度者。人若觉悟,本身自度。释迦牟尼把这个【道理~觉性】发现并告知了后人,后人就没有必要再次去发现了。感恩佛陀,感恩释迦,我们只要做到【滴水入海】,只是享用就是了。
当滴水入海之时,海咸己然一味了。
这就是觉悟,也就是佛。
佛永远都不属于个体。
个体想要【成佛】,本身就是一种【优雅的愚痴】。
 
总结:佛是觉者,觉悟的人。成佛是一种无我的轨则使然,非人力而所为,<经>曰: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。
 
一句话:于依他起时,当下遍计执,即是圆成实。见缘起者即见佛。

 
【佛·2】辞条
 
主语∽佛
 
概念~佛乃【觉醒】意。包含觉悟者与觉性本身二个方面。通常指人而说,为觉悟的人,确指释迦牟尼。觉悟永远都是【第一性】的。所以,第一性只可发现与亲证,而不可修持与创造。一切有情之中,释迦牟尼当年于菩提树下,夜睹流星划破长空,从而感悟觉性的来临,彻悟本元,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觉者,后世尊教他为第一个觉悟者,亦称之为【佛】。但从法性方面讲,佛乃是一种轨则,无人,无我,无众生,非人力之有为。<经>曰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佛乃缘起之轨则,亦称【关系~性】。此种关系之性,众生本俱,释迦牟尼当年只是【发现】,不是创造。释迦牟尼作为第一个发现者,后人称之为【佛】。此佛不可再佛。我们后人学佛,先学【无我】,契入轨则,滴水入海之时,自然成佛。若有我念在,必不成佛。
此佛在人为觉者,自觉,觉他,觉性圆满。在【法则~缘起】中,亦有十大名相表现为:如来、应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间解无上士、调御丈夫、天人师、佛、世尊。此乃【法则~规律】的十大表相形式。佛就是【如来】。如来本身就是【法义】。一切轨则的显现,皆为法义。
 
逻辑∽行者与轨则之间的辩证关系。无人即无觉者,无轨则亦无觉性。人与轨则,一如不二,是为觉悟,觉悟者当称为【佛】。
正所谓:
无我本是佛。
有我即非佛。
若识缘起义。
逢缘巧过河。
 
总结:成佛必先【无我】,无我者待缘成就。缘起本佛,不待汝修。修者乃消业也。知幻即离,不作方便。离幻即觉,亦无渐次。觉无方所,亦无前后。一觉永觉,不在退失。剩下的只是知识了。所谓修行者,就是把知识转变成[觉性]罢了。
 
一句话:佛乃契入轨则之人。不二法门即是佛。

 
49、【意根】辞条
 
主语∽意根
 
概念∽意识之根本就叫意根。唯识学称为【第七末那识】。华译为【意】。思量之义。六识意识的无间灭者,初唯第七末那根识。如<薄伽梵>曰:【内意处不坏,外法处现前,及彼所生作意正起,是所生意识得生。】这就是典型的[根触尘],于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中,产生了[识]。此识即是【意于法,已正当知,及彼同分。是名意根。……亦名所知,乃至等所证。(注:自证分)】
佛教部派或主张是某种看不见的物质,戓主张是前一刹那的意识。唯识宗则称【末那识】,即一种比意识更加微细的意识为意根。
笔本认为这种意识的前奏,就是【阿陀那识】。<经>曰:“阿陀那识甚深细,一切种子如瀑流。我于凡愚不开演,恐彼执著实为有。”<俱舍论>曰:[第六意根,于能了别一切境识有增上用。]
总之,何等为意?谓一切时中,缘阿赖耶识之思量计度为【性】者,就名【意根】。又曰:六识以无间灭识为意。
 
逻辑∽【根】能生义。但前五根为[现量],所对之境为四大(地,水,火,风),即形成外色法。第六意根,所对为内法尘,产生的是心法。即面对内法尘,直接产生的是【意识~心】。唯识宗认为第七识末那根为【非量】,即没有固定的量,祂即不是现量,又不是比量,然而,即恰恰是现量与比量的【结合~交汇】处,所以称非量。此非量之意根,<俱舍论>曰:[意根通是七心界摄。]
笔者认为:所谓【非量】就是没有量,祂本身就是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时,所产生出来的后三大【空~见~识】的艺术结晶。纯属内法尘,所谓的【唯识无境】当指于此。
<瑜伽>问:云何识与意根为食?答:由三资持。所任持故,能与后后为增盛因,令彼得生。(注:唯识三性之显现。)
又<薄伽梵>曰:内法尘生起之处意根的【思度~鉴性】不坏,其外法(色尘)处,映现于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,以及驴见马见之【不走样】之作意正起(正知正见),这就是后面所生发出来的【意识~心】。人类就生活在意识心中,所以,笔者认为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 
总结:六道众生皆于意根清净之【非量】中,以无住本立一切法,充分展示如来之法理法趣。即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这就是法尔如如。
 
一句话:成佛的<法华>之密趣,就是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

 
50、【自证分】辞条
 
主语∽自证分
 
概念∽自证所具之法。此识(第七识)能持见分与相分(种子),并能亲证自见分,即于清净意根之鉴性之屏幕上,彻鉴驴见马见之相分。故缘于相分不谬(不走样),这就是[自证分]。
又作自体分,即心识(鉴性)能证知自己的[见分],即认知活动,驴见马见,同时,又与证自证分(意识)存在其内在的必然联系之作用。
(注:笔者认为,这恰恰是第七识末那意根识,即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)
<成唯识论>曰:相见所依自体名事。即自证分。此若无者,应不自忆心心所法。即清净意根,若无自证自忆功能,八识种子,也就不会显现了。如果不曾更换境界的话,必然也就无法忆念,显现生发出驴见马见之相分了。(注:此时恰是以无住本立一切法。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)
 
逻辑∽自证分(意根)与证自证分(意识)之间的逻辑关系,恰是辩证而互补的。
首先,见分有缘虑,了别相分的作用,但不能自知其所见有无错误。故必须另有一证知见分的作用。这就是【自证分】。
但自证分还有一种再度被认知的作用。这就是证自证分。它与自证分,二者互相为证。<成唯识论>曰:第四证自证分,此若无者,谁证第三?又自证分应无有果。(注:清净意根属于【非量】,只鉴不择,没有结果。正所谓【了因即无果,无果即万法】也。其它能量者,如现量与比量,必然有果。所以,不应当见分是第三果,(注:第三量,非量。)这就是见分在不同的时间里,【非量~没有量】的应无所住的摄受一切缘起之法故。由此,当知:见分不证第三量,证自体者,必然是【现量】。
所以,真正意义上的【清净意根】之非量,当下就是圆成实性的【世间现量】。
这就是清净意根之功德相。成佛的<法华>之密义也就在此。
由此当知:自证分与证自证分二者互缘互证的作用,所以,也就不必再另立一个证自证分的名相了。
 
总结:【自证分】是介于相分与见分(如来藏种子)与证自证分(意识的能动性)之间,同时,自证分本身就是反证(转识归根时)证自证分的正确于否。凡是符合了清净意根之轨则者,就是正确的。反之,则是不正确的。
 
一句话:自证分本身就是清净意根之功德相。所以,祂属于非量,没有自己的量。换个角度说:也就是【无量】,没有限制的量。即【遍计所执】之性量。

 
 
51、【非量】辞条
 
主语∽非量
 
概念∽不是量,没有量。亦称:没有界限之量。或曰:性量。即[遍计所执性]之量。此【量】乃是佛量,缘起之量,法义之量。或称:无量之量。相对于<经>中三量中的【圣言量】。
教下所言:因明用语,三量之一。指似现量与似比量的一如不二之【当下∽无限量】。教家称之为[无分别],即【七识如染,只鉴不择】。禅家称之为[非思量]。也就是恒审思量,即思量那个不思量的。也就是说[只存法义,不涉世俗]。严格意义上讲,凡入三摩地者,其第七识末那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,本身就是[非量∽没有限制量]的。也就是六祖所言的【不思善,不思恶,阿那个是汝本来面目。】正所谓:不识本心,学法无益。其中本心,指的就是这个【非量】的[清净意根]。
这里的非量,明显就是【不是量】的【非凡之量】。即无须限量之量。
 
逻辑∽非量与现量,比量之关系。此三者,就是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之关系。七识如染,只鉴不择。六识与八识谋面(相亲)必在第七识清净意根这块屏幕上,方才得以完成。所以,七识末那根上的【显现】,永远都是【非量】的,法尔如如的。当下本然,缘起即是佛。这就是大乘佛法特有的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
 
总结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【清净意根】上的缘起,永远都是[非量]的,如如法尔,诸法如义的圣言量。
 
一句话:所谓清净意根上的【非量】,就是永远没有界限的量!

 
52、【无漏】辞条
 
主语∽无漏
 
概念∽清净没有烦恼,或称:永离一切烦恼。此种境界恰恰是对有情众生所说。不包含没有心意识的无情之物。
由于烦恼令人落入三恶道,故称之为【有漏】,而离弃一切烦恼后,即称之为【无漏】。佛教称其涅槃,菩提与落除一切烦恼根源的法理法趣,都称之为【无漏法】。与其有漏法相对应。
此中【漏】字为烦恼之异名。有烦恼即为有漏。三界之诸法均为有漏法。三乘中之圣道,及涅槃界为无漏法。四谛之中,苦,集二谛为有漏法。灭,道二谛为无漏法。<俱舍论>曰:[诸境界中,流注相续,泄过不绝,故名为漏。]<大乘义章>曰:[流注不绝,其犹疮漏。故名为漏。]<法华文句>曰:[昆昙云:漏落生死。]缘起本身就是有漏的。
 
逻辑∽无漏与漏之间的关系。犹如空与色之关系。无漏是一,漏是无量。有漏即六道轮回。无漏即出离三界。然而出与入,轮与离,二者皆是【心】的范畴。人类只有于意识之当下,再现出真实时,方可称之为出离三界。没有一个【实有体】在出出进进。这一点,是检验真假开悟的分水岭。无明实性即佛性,幻化空身即法身。有漏无漏,皆是一心。正所谓:心生则法生。历史上,凡主张【灭意识】,或【无心】者,皆是伪悟者。严格意义上讲,无漏者,早已然是超越于有心,无心之二边了。<经>曰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若[无心],何以见法?若[有心]何以成佛?这其中的辩证思维关系,才是我们真正要亲证的【性】。
 
总结:无漏是对人类修行境界的一种肯定。缘起本身就是【有漏】的。但这个缘起之轨则却是无漏的。人类契入了这个轨则,即可称之为:无漏。
 
一句话:无漏是有为的结果,同时,也就是无为的显现。
 
 
53、【化身】辞条
 
主语∽化身
 
概念∽诸佛菩萨法义之身,即为化身,亦称应身。<经>曰:心生则法生。诸佛菩萨皆以化身说法。(注:参看<楞伽经>。)
<经>曰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诸佛菩萨皆于缘起之当下以法义之化身而说法。舍此无他法,更无他佛。又曰:缘起法甚深甚深,见缘起如见佛。(注:笔者认为,一切有情于缘起之当下,于依他起性中,当下生发遍计所执性之功德之时,此时享受圆成实的状态,本身就是诸佛菩萨在化身说法。这一点,前人不讲,我们讲,还原释迦法义之本怀。法义者,化身也。)
诸佛菩萨为了度化众生,应化变现出各类众生之形象。以及山河大地,皆为化身。青青翠竹无非般若,郁郁黄花皆是菩提。
 
逻辑∽化身与报身之关系。化身无形,属于意识范畴,报身有相,属于物质范畴。一个形而上,一个形而下。人的身体五蕴和合是报身,其思维意识是化身。佛法主张于化身上觉悟。(注:参看<心经>,<金刚经>。)
 
总结:<成唯识论>曰:[一切如来皆由成事智变现无量随类化身,……称彼机宜,现通说法,令各获得诸利乐事。]
一切如来随类化现,普应群机,若月临众水,是名化身。
 
一句话:诸佛菩萨法义之缘起,就是化身。

 
54、【平等性智】辞条
 
主语∽平等性智
 
概念∽有关[平等性]的智慧。此处非人力作意所为。<经>曰: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。此处第七识的平等普遍的【性智】是真实无虚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。教下称之为:轨则。
即如来法义之四智之一。凡夫得此智慧,当证自,他平等之理。<成唯识论>:[观一切法自他有情,悉皆平等。]<佛地论>曰:[观自,他一切皆平等,大慈大悲恒常相互契合,而无间断。故建立佛地“无住涅槃”,随诸有情之所乐,示现自,他受用之身。对于初地以上之菩萨,示现他受用之身,常行大慈大悲之化益。]<心地观经>曰:[平等性智,转我见识,得此智慧,是以能证自他平等二无我性。如是名为平等性智。]
再看<成唯识论>曰:[平等性智,相应心品。有义但缘,第八净识。如来第七,缘藏识故。有义但缘,真如为境。缘一切法,平等性故。有义遍缘,真俗为境。]
 
逻辑∽第七末那意根与第六意识的无我与有我的辩证关系。<成唯识论>曰:【如来第七,缘藏识故。】即明确指示,第七识末那根是[如来者,诸法如义]也。何以故?因其直接緣第八识如来藏种子藏识也。而第六识逢缘起用时,可转有【漏~不善之因】的八识种子,于第七识之屏幕上,呈现出【平等性智】。(注:笔者认为,有漏无漏,于清净意根之屏幕上,皆是平等性智。否则,将是伪悟。)
第六意识的拣择取舍,必须经过【转识归根】后的“大死”一回,方可亲证清净意根上的平等性智。
<成唯识论>曰:第七识可转成无漏之平等性智,不过在见道位时,仅能一分证得。因其第六识意识具有我慢,我执,我见,我疑,我爱等等,不可能作到全证。但是,经过【六识~实践】无我之圣位,(注:有为之修行,即转识归根。)以上我执我慢等等,皆可消除。第七识与第六识【强强联手】,共建平等性智。正所谓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,滴水入海,海咸一味也。至此,真正意义上的【平等性智】,在[清净意根]之屏幕上彻底呈现了出来。
 
总结:如来观一切法,与诸众生,皆悉平等。以大慈悲之心,随其根基,示现开导,令其证入,是名平等性智。笔者认为,如此之境界,恰恰就是【七识如染~只鉴不择】之法理法趣。人类于清净意根之屏幕上,呈现的一切法理法趣,皆是【如来第七,缘藏识故】。
 
一句话:众生皆有之【清净意根】,本身就是[平等性智]。此智本俱,不由修得。人类于此【转识归根】即可。
正所谓:七识如染~只鉴不择!

 
55、【转识成智】辞条
 
主语∽转识成智
 
概念∽转第六意识成就如来藏之本智。六祖曰:【不识本心,学法无益】,指的就是这个本智之心。此心分为四类:一者,大圆镜智。指八识如来藏种子之智。(注:笔者认为,此乃性鉴范畴。)二者,平等性智。此指第七识末那根识。此根本不作意,镜鉴如如,驴见马见,如染不择。三者,妙观察智。指第六意识的缘起之妙化的观察能力与智慧。四者,成所作智。指前五识的现量直观的功德相。
此四种智慧的功德能量的范畴,就是它们本身。象人类直立行走,语言交流,抽象思维等等,皆是自身本具的本质特征。不再从外而来。同理,此中【四智】亦为[本具~特质],无须它方再【转】之。
教下所言的[转识成智],乃是泛指转第六意识成就【佛智~四智】。不是象某些大师们所讲的: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。
针对第七识【清净意根】来说,本身就是[平等性智]。此智无须从外而转入。若有一【转】,早已二分。转是生灭法,【平等】者,乃轨则也。本自俱足,无生无灭。何言一[转]耶?
请看<佛说佛地经>原文:
【平等性智者。由十种相圆满成就。证得诸相增上喜爱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证得一切领受缘起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证得远离异相非相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弘济大慈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无待大悲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随诸众生所乐示现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一切众生敬受所说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世间寂静皆同一味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世间诸法苦乐一味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修殖无量功德究竟。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。】
这其中十大【种相】,皆为本俱,不由外【转】而来。这一点非常重要。否则,就不可能【平等法性圆满成故】了。
请注意!<经>文中看不到后世大师们言说的【转】意来。
 
逻辑∽四智与缘起后的意识之间的关系,始终都是辩证的性与相的关系。四智表性,缘起在相。四智之性本具,缘起之相待缘,一寂一动,二者一如。
所谓的【转识成智】,乃是泛指转六识当中的分别取舍之识,归入(契合)四智(佛智)之性中。也就是俗语所言:滴水入海,海咸一味也。
 
总结:转六识成就四大种智,即佛智。即是滴水入海之不二法门。笔者认为:这里关键之处,在于清净意根上的【平等性智】。此智为诸佛之根本,四智之核心。
 
一句话:四智的根本在平等性智,平等性智就是清净意根。

 
56、【本来面目】辞条
 
主语∽本来面目
 
概念∽本来面目就是人人本具的[不二法门]。亦即<坛经>中六祖所言的【不思善,不思恶,正与么时,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。】
(注:笔者认为,正与么时的阿那个就是指一切众生本具的【清净意根】。此根人人本具,不迷不悟,不加饰伪,正是其驴见马见【不走样】之鉴觉之性。此种鉴性,恰恰是性鉴与镜鉴之【不二法门】。而这个【不二法门】就是一切有情众生之本来面目。一切佛法之本质就是不二法门,就是其鉴性,这就是【本来面目】。
 
逻辑∽本来面目的出世与入世之关系。出世为不二法门,入世为清净意根。不二法门为理性。清净意根为根身。一空一色,二者一如。这就是性鉴与镜鉴一如之不二法门。
 
总结:远离一切二边对峙的烦恼与染污,就是众生之本来面目。禅门曰:本地风光。
 
一句话:人人本具之不思善,不思恶,正与么时的【清净意根】,就是一切有情的本来面目。

 
57、【出世】辞条
 
主语~出世
 
概念~出离心,菩提心。缘无上道,我当做佛。出离含二义,一者,诸佛出世,即入于尘世,救度众生。二者,世人出离苦海,摆脱束缚。<经>曰:[欲化众生令彼众生获得出世之梁,是一大事,不可思议。]<地心观经>曰:[诸佛子等,应当至心求见一佛及一菩萨,如是名为出世法要。]<贤愚经>曰:[如来出世,实复奇特,令一切众生皆获利益。]<金刚三昧经>曰:[令彼众生获得出世果。]即超脱世俗,入于涅槃,谓之出世。诸佛以教化众生为其出世之本怀。
梵文意:超出世俗,出离一切有漏之束缚,获得无漏之解脱。出离生死,证得涅槃。
 
逻辑~诸佛出世与世俗离世之辩证之关系。诸佛入世救度为[出世],众生远离尘漏之束缚为[出世]。二者,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。<论>曰:[一人出世,多人蒙庆。]正所谓:一人知,天下知。实乃诸佛入世之时,即是众生出离之际。不是在世俗之外,另有一个【出世】存在。龙树菩萨曰:离开了世俗谛,没有第一义谛。
 
总结:诸佛与众生不一不二。入世与出离不二法门。【出世】本身就是辩证思维逻辑中道观。否则,难以出世。六祖曰: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,离世觅菩提,恰如求兔角。
 
一句话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为出世。

 
58、【三法印】辞条
 
主语~三法印
 
概念~三种法印。教下以符合三法印作为佛说之标准。否则,不符合者,即为邪说或魔说。其内容:一者,诸行无常印。行有迁流之义,谓有为法。言一切之有为法,念念生灭而无常也。是为诸行无常印。二者,诸印无我印。行之名,局于有为法,法之名,通于无为法,言一切有为与无为法中,皆没有一个[我]之实体在。是诸法无我印。三者,涅槃寂静印。言涅槃之法,能灭一切生死之苦而为无为寂静。是涅槃寂静印。
三印简称为:行无常,法无我,涅槃寂静。
 
逻辑~一切小乘经典,皆以三法印印之。大乘经典则以一实相印印之。小乘者,从修行的【相】上着眼。大乘者,从见谛之【性】上着眼。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
 
总结:三法印与一乘印是同一事物的二个不同的角度,其中关系性,如同色与空的关系。其中涅槃自有重生之理趣。正所谓: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。
 
一句话:行无常,法无我,涅槃寂静,有为无为同源种性,皆无自性。无自性,就是佛之法印。

 
59、【心】辞条
 
主语∽心
 
概念∽人类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者,即为心。此心亦名如来藏心,阿赖耶识心,以及真如之心。<入楞伽经>曰:[寂灭者,名为一心。一心者,名为如来藏。]又<楞伽经>曰:[此是过去,未来,现在诸如来,应供等正觉,性自性第一义心。]
此阿赖耶识之心,能集聚(注:遍计所集性。)一切法之种子故。于一切时,一切处,(遍计所执性)缘执受境。此【遍计】者,缘不可知一类器境。正所谓:清净如来藏,世间阿赖耶。如金与指环,展转无差别。
此等【集聚~遍计】之性,于<集论>曰:[何等为心?谓蕴界处习气所熏一切种子阿赖耶识。亦名异熟识。亦名阿陀那识。(注:阿陀那识甚深细,一切种子如瀑流。我于凡愚不开演,恐彼执着实为有。)以能积集诸习故。]
又<唯识论>曰:[杂染清净,诸法种子,之所集起,故名为心。]此处明言:集起为心。心无美丑,善恶,优劣,好坏,凡圣。若言有者,乃为后面的意识分别拣择之心。
且看末那第七识意根之心,译言【意】,为思量之义。<唯识论>曰:[是识(第七识)圣教别名末那,恒审思量胜于识故。]此处思量之意,就是【镜鉴】之趣。于依他起性中,当下遍计所执性,集聚一切缘起之如来藏种子,形成[世间阿赖耶]识。这就是一个完整的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之演绎过程。
 
逻辑∽心的缘起集聚的过程,就是种子熏现行,现行熏种子的反复【颠倒~辩证】的过程。<经>曰:【根尘识】。佛教重视辩证观,在心与物的对立存在中,主张心与物的和谐的相辅相成之关系,不论任何一方,皆不可单独存在。故佛教既非唯心,亦非唯物,而恰恰是心物一如,不二法门。
 
总结:佛教之心论,乃是一种空无自性之心论。即不是【无心】,又不是【实有】之心。恰恰是【不二】之心。此中之不二,又恰恰是对二说的。这就是佛教主张的真心,即辩证之心。
 
一句话:行者之心,乃是缘起集成之心,亦为色空不二之心。教下所言的【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】,即是此心。

 
60、【我】辞条
 
主语∽我
 
概念∽我思故我在!无自性者即我。遍计所执性当下本我。缘起即我。我本无我,思之故在,不思时非无。<经>曰:【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】同理,我尚不在,何况无我。释迦终生不在【有与无】上说我,说非我。
所以,历史上各种宗教对【我】的定义众说纷纭,至于佛教内部,历史上,也从来没有统一过。
今日笔者【陈述】一下【自己~我】的个人心得。
凡是存在,并能够让人类所能够【认知】的皆是【我】。传统认为是【我执】。确切的讲,应当是【我知】,或曰【我识~我智】。严格意义上讲,就是【正智~如如】。如果更深一层次的讲,【五法~三自性】,本身就是对【我~存在】的一种【陈述】。这一点,前人不讲,今日,【我】来讲。让世人从真正意义上认识【我~自己】。
问:什么是我?
答:存在本身就是【我】。
 
逻辑∽我与非我的关系是什么?答:凡能够【认知】的即是【我】。一切未被认知的事物,皆是【非我】。我与非我的存在关系,就是不二法门。凡二分执我与非我者,皆不可取,应远离之。
 
总结:我与非我,一如不二。不二恰恰是对二说的。这个辩证的不二的存在关系,本身就是【我】。
 
一句话:指天指地,唯【我】独尊。

 
61、【禅】辞条
 
主语∽禅
 
概念∽净虑,思维修。具有弃恶,建立功德林的作用。其体为涅槃妙心范畴,非色界有为作意之禅修。<大乘义章>略言禅有七种:一者,禅。二者,定。三者,三昧。四者,正受。五者,三摩提。六者,奢摩他。七者,解脱。亦名背舍。<法华玄义>分为三类:出世间禅,世间禅,以及出世间上上禅。<华严宗>分为:外道,凡夫,小乘,大乘,最上乘等五种禅。鸠摩罗什认为:大乘,小乘与外道三种禅。<大乘入楞伽经>分为四种:一者,声闻乘人悟[人无我]之理,所修的愚夫所行禅。二者,菩萨悟[法无我]之理,而观察其义之观察义禅。三者,超越思虑与分别,心不起拣择,立即如实证悟真如鉴性之[攀缘真如禅]。正所谓:诸法虽生,真如随诸法而生,真如不生。是名【法身】。四者,如来之菩提,为众生而示现其不可思议(无为法)之作用之【如来禅】。(注:后世祖师们所传的有门有派,有相有方法的皆为祖师禅。)
 
逻辑∽如来禅与祖师禅的区别与联系。亦即辩证之【关系~性】。如来禅乃性,无形无相,不劳修持,六祖曰:【吾此法门,唯论见性。不论禅定解脱】者是也。祖师禅,有模有样,分门立派,什么五君臣,四料简,什么默照,什么【无心】,什么参话头,什么打禅七,什么【一念不生】……等等,等等,……花拳绣腿,五花八门,不亦乐乎!
然而,确切说:与【禅】无关。禅是质量,实乃无量之【非量】。功夫境界只是表相。皆于比量上,论高低,求凡圣,拣美丑,择优劣,道真俗。
原则上讲:二者不可同日而语。
 
总结:禅是觉者的证悟境界。亦称一如法门。真觉者,是不会二分说法的。凡二分说法者,皆不是【禅】。真禅者,人无我,法无我,当下于清净意根处,如染不择,了了分明,攀缘真如禅之驴见马见之遍计所持性,由此【滴水入海】,当下圆成实,这就是【诸如来禅】。正所谓:如来者,诸法如义也。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
 
一句话:禅是觉者生活中的一种艺术体验。

 
62、【异熟识】辞条
 
主语~异熟识
 
概念~异处相熟者,称名:异熟识。此种异熟包含三义:一者,异地。二者,异时。三者,异类。统称【异熟识】。
严格意义上讲,八识种子,待缘而起者,皆是异熟者。<经>曰:【清净如来藏,世间阿赖耶】。凡待缘异熟者,皆是世间阿赖耶识,亦就是【异熟识】之别名。因其为因果业报之主体,所以唯识宗人,于【法相】上,教判祂为善恶,对错之分别。并教判成为:真异熟与假异熟二类。并明确界定前六识为假异熟识。第七,第八二识方为真异熟识。因其具有以下三义:业果义,不间断义,遍三界义。所以,称其为【有覆无记】。换个角度说:一切种子当其逢缘异熟之时,必然是【有覆无记】的。这就是<法华经>之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<宗镜录>曰:[八地已上无阿赖耶名,唯有异熟识。第七但执异熟识为法。]由此当知,异熟本身就是轨则使然。非人类教判之好坏,善恶也。七识如染,只鉴不择,就是异熟。就是清净意根,就是如来者,诸法如义也。
 
逻辑~异熟与八识及六识之关系。首先,必须明确:第七识就是异熟识。于是,行者于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之关系下,左手接收八识如来藏无覆无记之种子,右手传递六识意识之有覆有记之分别取舍。做为二者的桥梁,第七识末那根识承担了【有覆无记】的责任。为什么会是这样呢?因为第七识是【鉴性】,即清净意根之屏幕,不管演绎上映什么电影,都是【有覆~限制】的,如果无覆,它就不会【显现~放映】,如果有记,主观取舍,那将是后面婚后有了子女们的事情。二者不可同日而语。
 
总结:人类行者,于【六七八识一合运作】之时,逢缘必唤起【相应~有覆】的如来藏种子,欲得正信,而与实相不相违背,即俗语【不走样】的话,也只有[无记]的。凡有拣择,不管是善是恶,皆是边见。不可取,应远离。六祖所言【不思善,不思恶,阿那个就是汝本来面目】,这就是第七识清净意根本质特征。
所以说:有覆无记,是正知正见的前题。
 
一句话:第七末那,清净意根,有覆逢缘,无记本真。

 
63、【三类境】辞条
 
主语~三类境
 
概念~唯识宗专用语,相传玄奘法师自创之。即把唯识大致分为三类:一者,性境。即八识如来藏种子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。也就是说,如来藏种子包含一切法性的境界。二者,独影境。也就是说第六意识当中的错误的知见,即龟毛兔角,石女空华类。三者,带质境。即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,于清净意根屏幕上的所能生起的一切如来法趣,皆是【有覆无记】的带质境。换个角度说:就是驴见马见的如如法尔的【不走样】。即一切第七识末那根上的显现,皆是带有如来藏本质的【法尘~名相】。这就是带质境。
以上【三类境】之名相,源于玄奘法师【颂文】,后经其弟子窥基在<大乘法苑义林章>中确定了下来。后又再经窥基的弟子慧沼法师在<成唯识论了义灯>中,更加丰富详细的解释后,经过三代人的艰辛努力,最终确定了下来。
由于历史上其它经论中都无此名相,所以确定为玄奘法师之创说。
 
逻辑~三类境与六七八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?笔者认为:
八识就是性境。
七识就是带质境。
六识就是独影境。(注:只包含六识中的错误知见。而其中的[正智],不在独影范畴。)
仅从以上内容看,三类境本身并不究竟。其中人类的【正智~是名】并没有包含在内。所以,严格来说,它不具有理论的权威性。三类境这个名相,只是玄奘法师依据<瑜伽师地论>的义理的一个创新之果。仅供参考,不是定论。玄奘法师的在传弟子慧沼在其<了义灯>中,补充有第四不随,即还有一种不随心是异熟果等。譬如第八识的见分是异熟性。而所缘取的五尘相分,却和它不同。这就叫作:异熟不随。其中,例如第七識緣取第八見分,所緣取的相分可隨從本質判它是無覆無記性等,也可隨從見分判它是有覆無記性所攝。這就是:性通情本。由此当知,第七识末那根识的正确定位,关系到佛法正信于否的原则大事。今日,时代不同了,理应彻底澄清之。
 
总结:三类境乃玄奘法师自创,其中隐覆着对【唯识无境】的批判。其中【性境】本身就包容着一切山河大地,宇宙星辰之外境。而其【独影境】,只是对第六意识中的龟毛兔角式的【独影境】的否定。本身还未涉及到第六意识中的【正智~如如】,所以说,是不究竟的。严格意义上讲,只局限在了现象上,还没有确及事物的本质。
 
一句话:【三类境】的诞生,已然否定了【唯识无境】的二分说。
 
 
64、【诸法离言自性】辞条
 
 主语~诸法离言自性
 
 概念~诸法皆是离言自性有的。简称离言自性,或称离言法性。由此当知:一切诸法,唯假安立,非有自性。<经>曰:要说自性,无自性就是自性。<楞伽经>曰:无自性性。
<瑜伽>曰:是则离色,假说诠表。于色想法,于色想事,应起色觉,而实不起。由此因缘,因此道理,当知诸法,离言自性。
(注:笔者认为,一切法本自无有,因缘而生,缘起当知:远离一切言语的自性,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即太阳有太阳的[自性~界限],地球有地球的【自性~界限】,人有人的【自性~界限】,万事万物皆有自己的【自性~界限】。此种自性离其言说之束缚,【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】。
 
逻辑~无自性与有自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?如言所说,亦非一切都无所有。云何而有?谓离增益,实无妄执。及离损减,实无妄执。如是而有,即是诸法胜义自性。
 
总结:如前所说,色等诸法,若随假说而有自性者。须要先有事在,然后随其欲念制立假说。如果先未制立,彼假说时,那么,彼法彼事,应无有自性。
这就是说:施设[自性]的前题是,先要有施设的对象存在。
若无存在,何言自性?
 
一句话:自性是离言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 
 
65、【法相】辞条
 
主语~法相
 
概念~一切法之本质相状,即称为:法相。其包含二方面内容:一者,体相。二者,义相。其中,诸法性一相异。<俱舍论>曰:[若胜义法,唯是涅槃,若法相法,通四圣谛。]笔者认为:不管涅槃,圣谛,本身就是皆无自性。法相者,无凡圣,优劣,好坏,染净之分也。
菩薩修慈忍時,諦觀世間一切諸法,皆即法界真實之理,無取無捨,無瞋無喜,平等一相;由是觀故,滅眾生相,成就法相,是各為:【法相】。
 
逻辑~凡是法相者,当为辩证之。<佛学次第统编>曰:[诸法一性而相万殊,由万殊之相以言法者,故曰:法相。]
总之,笔者认为:离开了相无性,同理,离开了性亦无相。二者性相一如,不二法门。
 
总结:诸法一性殊相,<维摩诘所说经>曰:【善解法相者,当知众生根。】<大乘义章>曰:[一切世谛之有为与无为,通称名为:法相。]
 
一句话:法相者,就是[法性]。与真如,实相等,同义。

 
66、【有覆无记】辞条
 
主语∽有覆无记
 
概念∽有覆者本身就是无记。<经>曰:一合相不可说,凡夫之人贪著其事。有漏即有覆,缘起即有漏,漏即边界也。<法华经>曰:“虽未得无漏智慧,而其意根,清净如此,是人有所思维,筹量,言说,皆是佛法,无不真实。亦是先佛,经中所说。”由此当知:第七识末那意根识的【有覆无记】,主要陈述的是其,虽然有漏有覆,能障圣道加行,难成最终究竟,但其不招异熟,只鉴不择之当下,故名无记。所以,清净意根之屏幕上缘起之一切功德之相,虽然有漏有覆,但其当下之鉴性不招异熟,本身就是无记的。由此,世尊方言【以是清净意根,乃至闻一偈一句,通达无量无边之义,……诸所说法,随其义趣,皆与实相不相违背。若说俗间经书,治世语言,资生业等,皆顺正法。……皆是佛法,无不真实。】这就是有覆不圆满未究竟,但却是无记的最真实的概念定义。
 
逻辑∽有覆与无记的辩证关系。一切事物,凡是缘起的,皆是有漏的。凡有漏者,即有边畔之限。而一切有漏之边畔,相对于无漏之究竟,都是【有覆】的。一切有情之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的有漏,即是这种缘起之边畔的【有覆】境界,然而这种边畔式的有覆,其本身却是无为的,轨则使然的【不思善恶∽无记】的。
 
总结:有覆无记就是前人对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的一句简单的陈述语。至于后世之人,误读误判为[错谬的,不能正知的,事理皆违的,颠倒的,恶慧的]等等不实之辞,皆是对释迦法义之背叛,不可取,应远离。
 
一句话:七识如染,只鉴不择。有覆当下,本身无记。

 
67、【见分】辞条
 
主语~见分
 
概念~似能缘相,说名见分。前六识所能够了别认知的内外尘之境界,即名见分。唯识宗把心法分为四分:相分,见分,自证分,证自证分。见分是第二种,又作【能取分】,此处【见】就是照鉴之义。亦即心性明了之义。如镜鉴之明,能照万物。缘起来什么,镜面上就显现什么。归纳起来,见分之义包含五个方面。一者,证见名见,即是根本智见分。(注:笔者认为:这就是【是名~正智】之见。)二者,照烛名见,根心贯通,六根对应六识。如烛与光同源共存。三者,能缘名见,以其内三分(自证分,证自证分,能缘自证分),俱皆能缘故。四者,念解名见,驴见马见,以念解所诠其义理故。五者,推度名见,即以能量之心,推度一切其它境界故。
 
逻辑~见分与自证分之关系。见分是能缘,当属缘起之一切有情,能见者,有为也。这一点,与相分正相反。【相分】是所缘,即被认知的对象。而此时的【自证分】恰恰是第七识末那根识执持第八识见分的结果。笔者认为:六七八识一合运作是不可分隔的。当人类行者的自证分与见分同源不二时,这就是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
 
总结:见分与自证分一如不二时,就是驴见马见之【不走样】时。此时一切法皆是清净意根上的【正智~如来】之见。其所自证之分皆与实相不相违背。而其自证之见分,就是<金刚经>中所言的【是名世界】。此时,行者意根若能清净如此,是人有所思维,筹量,言说,皆是佛法,无不真实的。这就是先佛在经文中,屡屡教导我们的。
 
一句话:当【见分】被自证分在清净意根上[摄受]的话,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佛法存在之内涵本质。

 
68、【无漏】辞条
 
主语~无漏
 
概念~没有或缺与不足的境界。法义上与有漏成对。互为相违。严格意义上讲,任何一个当下,都是有漏的,只有一合相是无漏的。然而,一合相不可说。所以世尊终身不讲无漏,只讲有漏,开示悟入大家,放下了心中的有漏,从而【觉自心现量】,进一步溶化掉自我,当下就是无漏。无漏本俱,非人为作意而得。有作意,就必然有漏。这就是【辩证】。人类只有在辩证之中,达到一种永恒的【旋】之境界,方可言为无漏。然而此【旋】中本然就没有[自我]。这就是辩证之觉性。只有这个【觉性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[无漏]。舍此,皆为漏。
 
逻辑~无漏与有漏之关系。<经>曰: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。无漏是无为的,凡有为作意者,皆是有漏,有界,幻化多变的。有漏与无漏本身即是互为【颠倒】的,有为的对面是无漏,无漏的对面是有漏。二者互立,相辅相成。象上与下,左与右,凡与圣,优与劣,总之,一方如果失去了对方,自己本身也就是不存在了。
传统观点中的要消灭有漏,亲证无漏之真如的观点,是为典型的【二分说法】,不可取,应远离。
 
总结:无漏本身并不孤立的存在。祂不属于色相,祂纯属理念与境界。本身就是无为而出三界的纯粹之【理~念】。笔者认为,于世间阿赖耶识中,只有【无我】者,方可称为无漏。凡有形,有象,有音声,有色藐者,皆非无漏。人类只有把自己完全溶入了【宇宙~生命】之大海中,把有为的[自我]契入无为的轨则之中,方才可以称之为真正意义的【无漏】。
 
一句话:滴水入海,即是无漏。

 
69、【众生】辞条
 
主语∽众生
 
概念∽众因缘和合而生。包含有情无情之一切缘生者。(笔者认为:一个思想的产生,也是众因缘和合之产物。)思想,意识也属众生之范畴。皆为诸佛菩萨【众化而生】。亦属众生。<经>曰:【心,佛,众生三无差别】者,此之谓也。后世新译【有情】者,乃是狭义之说,专指六道范畴。不是释迦法义之本怀。世尊讲法,从不在【具相】上停留。这一点,是理解众生的关键。
 
逻辑∽众生之法与有情众生的关系始终都是辩证的,一如不二。
佛言【众生】包含一切有情众生,但不局限于【有情】,万事万物,凡缘起者,皆是众生,即众因缘和合而生。就象【人】,包含:男人,女人,中国人,外国人,黑人,白人,亚洲人,非州人等等,众生亦是,其总括为四种:一者,与众共生。参看<长阿含经>。二者,受众多生死。参看<往生论注>。三者,众缘和合而生。生死,刹那而缘生。参看<大智度论>。四者,法身为烦恼所缠,往来生死。参看<不增不减经>。总之,历史上诸家对【众生】二字的理解各有侧重,终无统一之定论。但佛法始终都是讲【因缘生】,这一点,诸家是统一认可的。此种因缘法,龙树菩萨曾言:【不自生,不他生,不共生,不无因生】。由此可见,大乘佛法,处处彰显着【辩证思维】的光辉。所以,笔者认为: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 
总结:<证契大乘经>曰:众生者何义?佛言:是一切情想和合,即所谓的:地水火风空识名色界入缘起及因业果会对而生故。笔者认为:这里的【六大】应当再加上<楞严经>中的【见大】,就形成了完整的【七大】观。世称开悟的<楞严经>,其密义就在【七大】上。其中【见大】恰恰是一切有情众生皆有的【清净意根】之鉴性。由此当知:众生本来即是佛,当指缘生之义也。
 
一句话:心就是众生,众生就是佛。佛乃清净意根之功德相也。世外无他佛。

 
70、【见大】辞条
 
主语∽见大
 
概念∽见性至大。横穷竖绝。此见为现,亦称鉴性。有照见与映现之义。为七大之一。佛学专用名辞。有【周遍法界,随众生心,循业发现】之功用。笔者认为:这就是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
 
逻辑∽见大,即【见性】之至大,与[眼见]之别。一切众生之眼见皆是有界,有障,有碍的。即皆是有缺陷的,未满一千二百功德相的。【见性】不然,至大无比,[以由色空既遍,见迹周遍,六根互用,闻听觉知,亦复如是。圆满十虚,宁有方所,故名见大。]笔者认为:此种见大就是清净意根屏幕上的【遍计所执性】。这一点,前人不讲,我们讲,还原世尊本意,回归释迦本怀。
 
总结:此种【见大】源起于<楞严经>中的【七大】之一。于其见闻觉知之中,就初而独立【见大】者,即是开悟的<楞严>之密义也。
古语:见就是现,引申为【映见~鉴照】之趣。
 
一句话:【见大】是人类走向开悟的真正起点。

 
71、【智慧】辞条
 
主语~智慧
 
概念~明白一切事相者叫智,了解一切事理者为慧。<大乘义章>曰:[照见名智,解了称慧。此二各别,知世谛者,名之为智,照第一义者,说之为慧。通则义齐。]<法华经义疏>曰:[经论之中,多说慧门鉴空,智门照有。]<瑜伽伦记>曰:[梵云般若,此名为慧,当知第六度。梵云若那,此名为智,当知第十度。]
 
逻辑~智与慧,一相一性,一事一理。然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凡执着任何一边者,皆是伪悟。如法报化三身为一身。亦如依他起,遍计执,圆成实。三性本一性,即是智慧性。此种【智与慧之不二法门】,六道之中,只有人类俱足。所以,笔者认为:佛法就是人法,释迦乃是文佛。大雄之巅也。以意识再现真实者,是为觉。
 
总结: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。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<大日经>曰:[一切智慧者,出现于世间。如彼优昙花,时时乃一现。]
 
一句话:一切智慧的产生,皆来源于根与识的完美结合。这就是【不二法门】。

 
72、【参话头】辞条
 
主语∽参话头
 
概念∽参究话起的前头,看看那里会有什么?这个方法,原本是引导学人【悟】入语言,思想的前头,也就是【意识】还未生起成熟时的状态是什么?起源于唐代后期的禅行公案里的截断众流。原本是一种思维方法,无有生产者,也没有发明者,源起于禅师行脚中的共业,后至宋代,经大慧宗杲的提倡与推广,方才成为了一种有固定方式的法门。并称其为【参话头】。目的是通过行者自身的【起疑情】,最终达到了【破疑情】,并且从中达到【开悟】之目的。此方法是禅宗行人中的一种特殊方便。据说可以快速让人达到【开悟】的境界。但历史上,始终未能形成一个明确,统一的定义。
 
逻辑∽参话头与明心见性之间的关系。根据大慧宗杲的开示内容,参话头就是通过行者的【疑情】进入任何一个被【参】者的【话头】中,譬如:念佛者是谁?通过不断的追问,思考,疑情,这个没有答案,也不知道答案的结果【疑问~话头】,久久纯熟,就行成一种功夫境界,而对这种功夫境界的保任与执持的状态,就认为是【开悟】了。并明确指示:如人饮水冷暖自知。
 
总结:参话头,历史上一直是比较神密的,从来未听到修行者说过,到底参到了什么?有人直言:参到个疑情。再问:疑情是什么?回答:不可说。
 
一句话:参话头,不需要明白。能不能开悟,只有自己知道。他人无权过问。

 
 
73、【相】辞条
 
主语∽相
 
概念∽凡是能够被人类认知,理解,思想的一切事与物皆为【相】。相分为:法相与色相。世俗之语为:精神与物质。注意!佛家专有【七大】之相。即为:地,水,火,风,空,见,识。前四大【地,水,火,风】为物质色大,属于形而下范畴。后三大【空,见,识】为精神。属于形而上范畴。<瑜伽>曰:【何等为相?谓若略说所有言谈安足处事。】皆都是【相】。三界之中(欲界,色界,无色界),一切品类,情与无情,以及根尘诸法,各自独有之【现状~名相】,皆称为相。即<金刚经>中之【是名世界】。正所谓:万事万物本然自相也。
 
逻辑∽表于外色而想于内心者,为相。<大乘义章>曰:[诸法体状,谓之为相。]<法华嘉祥疏>曰:[表彰名相。]笔者认为:性相一如者,自为本相。性相二分者,当为假相。
 
总结:一切【相】皆为性相一如者。<大智度論>曰:[一切法有總相、別相二種。總括而言,無常等為其總相;別而言之,則地為堅相,火為熱相,乃至色等之形狀各別,而皆有其特殊之相。又以性為物之本體,相則為可識可見之相狀。]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
 
一句话:只有【不二】才是万事万物之本【相】。

 
74、【有为】辞条
 
主语~有为
 
概念~凡是有情能够作意而为者,包括本能与思想,皆属有为范畴。无情不在【有为】范畴。传统的有为定义,包含着广义与狭义二种。广意者,一切因缘和合之现象皆属有为。此种极至的有为之说,已然包含了全部佛法内容。因为佛法本身就是【因缘法】。所以,[心佛众生三无差别]皆在有为范畴。狭义者,当指一切有情众生之缘起造作之行为。包含人的思想,意识的一切功德相。笔者认为:世尊四十九年说法,皆属【狭义】的针对人类的【有为】。这一点不容置疑。
 
逻辑~广义有为与狭义有为之辩证关系。广义者,包罗万象,凡缘起皆在此【有为】之范畴。心佛众生亦在其内。可惜的是,那个对立面【无为】,只好安置有【佛】的范畴之外了。一切有情众生,能知,能见,能理解,能意识的有为,将皆是世尊四十九年所开示于弟子们的【狭义有为】。正是这种[狭意有为]成就了一切如来藏种子。这一点,已然是正信佛法之【常识】。由此当知,广义与狭义不二一如之关系,也就是全部佛法的实际存在之内涵。
 
总结:有为者,涵容广义与狭义二种。人类只能活动在一切有情所具足的【狭义有为】中,笔者认为:狭义有为之外的哪一部分有为,例如:山河大地,日月星辰,火山地震,下雨刮风……等等,等等,皆属于世俗中的【狭义无为】之范畴。二者皆边,本然【狭义】,皆未究竟,终不可作为定论【开示】他人,误人子弟。莫作圣解,以免欺世盗名之嫌。
 
一句话:有为者,乃一切有情作意而为,即为【有为】。

 
75、【无为】辞条
 
主语∽无为
 
概念∽凡是非有情众生作意而为的【因缘法】,皆是[无为法]。如:太阳东升西落,地震,火山,海啸,刮风,下雨……等等,非人力造作之【缘起法】,皆是无为法。
 
逻辑∽有为与无为的本质区别,就是【作意与不作意】,有情作意者,为有为法。无情非作意者,为无为法。任何一个有为之当下即可契入无为。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,请看<解深密经>曰:【善男子!言有爲者,亦堕言辞。設离無爲、有爲,少有所說,其相亦尔。然非無事而有所说。何等为事,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見离名言故,現正等觉;即於如是离言法性爲欲令他現等觉故,假立名相谓之無爲。】这就是手心手背与手的辩证逻辑关系。
 
总结:凡是非人力所为的因缘所生法皆是【无为法】。有为与无为同源种性。譬喻言之:有为是手心,无为是手背,手就是【缘起】。手心手背皆是手。同理,有为无为同为【缘起】之范畴。这就是释迦法义之本怀。
 
一句话:一切非人为作意之轨则的因缘法,皆是无为法。
 
 
76、【契经】辞条
 
主语~契经
 
概念~契合众生之根基,并且契合真理(轨则)的经文。佛教徒专指佛经。【術語】經文者契人之機,合法之理,故云契。大乘義章一曰:「以其聖教稱當人情,契合法相。從義立目,名之為契。」玄義八上曰:「翻為契者,契緣契事契義。」義林章二本曰:「今大乘解,梵言素呾纜,此名契經。(中略)契者,契當至合之義。」探玄記一曰:「素呾纜,此云契經。契有二義,謂契理故,合機故。」
梵云修多羅。此翻爲契經。或翻爲線經。契。謂上契諸佛之理。下契衆生之機。經以貫攝爲義。謂貫穿所應知義。攝持所化衆生也。
 
逻辑~契经与<经>文之间的逻辑关系。广义契经,凡符合释迦牟尼法义之本怀者,皆可称为契经。即一为契理,二为合机。<经>文不然,非有统一固定之文字,并被教下公开认定者,不可为<经>。在全部佛经中,只有一部<坛经>,不是释迦牟尼亲说,但被教下公认之。这是中国人的骄傲。
 
总结:契經者,有通,有別。通則修多羅,聖教之都名,泛称之。別卽是長行直說法相。隨其義理長短。不以字數爲拘者。是別修多羅。如說四諦等。总之,皆是以符合释迦牟尼法义为标准。否则,不可称契经。
 
一句话:契经者,契合释迦法义之文字。

 
77、【金刚】辞条
 
主语∽金刚
 
概念∽金刚者,不坏也。佛教中对此金刚二字,涵容二层义理。一者,物质上,坚硬牢固,譬如金刚石。二者,精神上,比喻修行者的境界。譬如金刚三昧。前者有形有相,后者,无色无疆。佛法讲金刚二字时,多指后者之精神与境界。典型的就是<金刚经>,此处金刚不在物质的坚硬上,而是在精神的不坏上。禅宗有言【金刚与泥人揩背】,指的就是此种境界的殊胜特质。即平易近人,又不可战胜。
 
逻辑∽世俗物质之金刚,与出世精神之金刚,二者本一,无二无别。这一点,从<金刚经>中即可验证。【佛说世界,即非世界,是名世界】,仅此十二字真言,就是金刚,就是三昧。永恒不坏也。
 
总结:真正不坏的【金刚】,不是物质,恰恰是精神。只有精神才能够真正做到永恒的【金刚~不坏】。
 
一句话:一切有情众生所能够真正【金刚~不坏】者,只能是【清净意根】,因为,只有 清净意根具备[镜鉴与性鉴]二者一如的特质。
 
 
78、【真心】辞条
 
主语∽真心
 
概念∽当缘起之妄心,一但契入【轨则】之时,即是真心。大乘经典中,亦称如来藏心或佛性。<秘藏宝论>曰:[顿越三妄入真心。]此种真心,又称本觉真心,无分别心,清净心,相对于妄心而立。<禅宗大义>曰:[参禅观心,主要是熄灭妄心,真心自现。]<信心铭>曰:[不用求真,唯须息见。]正所谓:知幻即离,不作方便。离幻即觉,亦无渐次。<华严悬谈>曰:[一切诸法,真心所现,如大海水,举体成波,以一切法无非一心故。]此处一心者,就是真心。
 
逻辑∽真心的起用,就是妄心。妄心的无我,就是真心。真与妄不是二心,所以说【真妄和合】观不是释迦本怀。佛法讲辩证,但言真妄一如,不二法门。真是性,妄是相,性相一如,而不是【二者和合】。水与波一如,不是水与波二者和合。这一点是关键,恰恰是真假开悟的分水岭。
 
总结:凡符合轨则的妄心皆是真心。真是体,妄是用。离妄无真,离真无妄,这就是【真心】。
 
一句话:心的缘起之实际,就是真心。

 
79、【随缘】辞条
 
主语∽随缘
 
概念∽佛法讲万事万物一切皆是缘起法。凡是能以自己的【思想~意念】随顺轨则者,即为随缘。否则,将是违缘。<最胜王经>曰:【随缘所在觉群迷】。<楞伽经>曰:【随缘觉性】。表示随其轨则之机缘,不加人为之勉强。
 
逻辑∽随缘与修行之辩证关系。随缘不是随意,更不可随便,它是有轨则之约的。否则,不为觉性。达摩曰:随顺因缘之行,证悟无我之理,处于任何境界,心亦不随境动。如此,动中之不动者,方为随缘。
 
总结:随缘千变,于心不动。万变随缘,轨则之功。变与不变,不二法门。随与不随,万物皆缘。
 
一句话:随缘就是变动之旋。

 
80、【了义】辞条
 
主语∽了义
 
概念∽有关一切道理的明确清晰透彻究竟境界的【陈述语】,就是了义。否则,即为不了义。<圆觉经>:【得闻如是修多罗教了义法门,永断疑悔。】了义者,决择究竟显了之说,非覆相密意含隐之谈。<宝积经>:【若诸经中,有所宣说:厌背生死,欣乐涅槃,是不了义。若有宣说生死涅槃二无差别,是名了义。】<大集经>:【了义经者,生死涅槃一相无二。】<涅槃经>:【依了义经,不依不了义经】。再如:《解深密經》卷二〈無自性相品〉揭示如來之三時說法云︰初時,爲發趣聲聞者轉四諦法輪;第二時,唯爲發趣大乘者,以隱密相轉法輪;此二者皆是「有上有容」之未了義教;第三時,普爲發趣一切乘者,以顯了之相轉法輪,系「無上無容」之真了義教。此係以初時之有教、第二時之空教爲不了義,而以第三時之中道教爲真了義教。亦即在大乘經中另分了義與不了義教。笔者认为:一时说法如[手心],二时说法如【手背】,三时说法,乃【全体~辩证】之[手]。人类就生活在这个整体的【手】中。手本身就是【了义】的。
 
逻辑∽了义与不了义之区别。凡是直接,清晰明了地显现(陈述)述尽佛法道理之教义,称之为了义。如诸大乘经,宣说生死涅槃无异者,是为了义。否则,如契经,应诵,记别等等,其义未了,故为不了义。
 
总结:在世俗的通俗用法中,[了义]是指所说之教法确系如实诠显全部理趣的教义。而[不了义],是指其教法未能如实诠显释迦法义本怀之理趣的一切方便之说。
一句话:依经不依论,是为了义。

 
81、【菩萨】辞条
 
主语~菩萨
 
概念~觉悟有情者,即为菩萨。菩萨是一种理念与境界,并非实有其人。一切能使有情众生走向觉悟者,即为菩萨。菩萨的职责是上求佛道,下化众生。旧译为大道心众生,或道众生。实指众生之道的精神境界,非指个体说。新译觉有情。总名为求证佛果之【大乘众】。
 
逻辑~菩萨无我,自利利他。菩萨之道,就是众生之心行。菩萨乃觉义,即觉悟之众生,即是菩萨。所谓大心众生,就是菩萨。总之,一切菩萨皆无相,是一种形而上的精神境界。
 
总结:菩萨在人间,诸佛化身皆是菩萨。菩萨是代佛入世行禅者。六祖曰: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。离世觅菩提,犹如寻兔角。
一句话:离四相者,即名菩萨。

 
82、【福德】辞条
 
主语∽福德
 
概念∽有形有相,有得可取的人天福报。佛教中与功德相对称之。真行者,当以福德与功德齐俱为佳。世俗中积善求报者,皆是福德。亦指過去世及現在世所行之一切善行,及由於一切善行所得之福利。<金剛經>曰:菩薩於法應無所住,須行不住色布施、不住聲布施,乃至不住法布施等,由此不住相之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
 
逻辑∽福德与功德之区别。福德有形可求,功德无形无相,不可求之。无求者为功德,有求者为福德。修人天善行所感得的福分为福德。福德與功德不同,外修事功的有漏善是福德,內證佛性無漏智才是功德。功德是形而上的,福德是形而下的。二者本质不同。
 
总结:福德与功德俱修俱足,才是出離生死苦海乃至成佛作祖之道的准绳。舍此任何一边,都是偏执者。
 
一句话:外修福德,内修功德。福慧双修,早证菩提。

 
83、【功德】辞条
 
主语∽功德
 
概念∽人类经过累劫修行所能够集聚起来的共业功德。无形无相,属形而上。一切有情一期生命中的功德,皆在个人的【清净意根】上体现。这一点,亦是先佛,经中所说。做为一个合格的佛教徒,汝只须无条件的契入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,以只求耕耘,不问收获之【平等性智】之心态,遇事随缘,[只存法义,不涉世俗],就必然将得佛加持契入本觉。正所谓:滴水入海,海咸一味也。
 
逻辑∽功德与福德之关系。功德是质,福德是相。以功德养福德,人之长久。以福德求功德,梁武之命。真行者,相信因果,契入轨则,何虑福长福短耶?
 
总结:功德者:謂我宣說諸清淨法,有無量門差別勝利。然以了別之功用而言,則六根之優劣全缺不相同。唯独意根[靜默],一切世間法、出世間法無不包容,故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。
 
一句话:清净意根上的所有【名,相,分别,正智,如如】者,皆是功德。

 
 
84、【如】辞条
 
主语~如
 
概念~于所知境,能实寻求义故,即名如。即事物的本质状态就是如。如者,不二义。亦云:真如,如如,本际。实相。专指性相一如之不二法门。<佛性论>曰:如者有二义。一者,如如智。二者,如如境。智境不颠倒者,即名如如。此种如如之智,就是根本之智。人类于【清净意根】上显现的如来法义,本身就是【正智~如如】。<维摩诘经>曰:如者,不二不异也。
逻辑~般若经系以【空】为如。法华经系以【中】为如。二者虽然教门有异,但如之本性如一。这就是般若与法相一如之关系。
 
总结:如就是不二。不二本自如如。即于圣道永出世间诸漏之法。而真正无漏者,缘起也。<经>曰:见缘起如见法,见法如见佛。缘起就是如,就是无漏,就是法,就是佛。
 
一句话:这个世界的本质,就是如。

 
85、【颠倒】辞条
 
主语∽颠倒
 
概念∽移位倒置,反复回旋者,即为颠倒。鸠摩罗什曰:[有無見反於法相,名為顛倒。]<摄论>曰:[颠倒生相]。就是次序倒置,回旋反复之理趣。同时,颠倒亦有【究竟~底细】的义趣。即颠倒呈相,到底是如何形成的。
 
逻辑∽非颠倒难以呈像。譬如镜鉴。亦如空谷回音,皆是极尽颠倒之能事也。亦如[颠倒衣裳]。或是[狄水衍兮风扬波,船楫颠倒更相加]。在这里,只有[船楫颠倒],往返究竟,倒置重复者,方才可以前进之。同理,人类只有在【空谷回音~颠倒往复】中,才能够不断地发展与成熟。
 
总结: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•定势》:“效奇之法,必颠倒文句,上句而抑下,中辞而出外,回互不常。”在这里明确展示:颠倒就是[回互~反馈],以及回旋翻转,翻来覆去,相互照应之意。这是一个完整的【陈述句】。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存在现象,给出一个直接的描述。不加任何主观意念上的拣择与取舍。这就是【颠倒】二字的原始之趣。有诗为证:引唐 韩愈 《秋怀诗》之八:“卷卷落地叶,随风走前轩。鸣声若有意,颠倒相追奔。”
宋 苏轼 《江上值雪效欧阳体次子由韵》:“随风颠倒纷不择,下满坑谷高陵危。”引《南齐书•文学传•陆厥》:“十字之文,颠倒相配,字不过十,巧歷已不能尽。”这里没有任何人为的主观色彩。全部都是【陈述句】。
 
一句话:颠倒就是回互,就是应照,就是空谷回音,就是前后,左右,上下之相配,也就是【旋】。

 
86、【寂灭】辞条
 
主语∽寂灭
 
概念∽法本无生是寂灭义。<维摩诘>曰:【法本不然,今则无灭,是寂灭义。】又曰:【知一切法皆悉寂灭。】梵语名为涅槃,即离一切相,故云寂灭。<杂阿含>曰:【一切行无常,是则生灭法。生者既覆灭,俱寂灭为乐。】注意!寂灭不可人为作意之。
 
逻辑∽寂灭与生死,不一不二。<法华经>曰:【我虽说涅槃,是亦非真灭。诸法从本来,常自寂灭相。】,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自性空,非佛所作,非大菩薩所作,非阿羅漢辟支佛所作。常寂滅相,無戲論語言。】此就是说:諸法本來即是呈現寂滅相,並非離开生死而別有一个寂滅涅槃之境相。
 
总结:寂灭就是远离一切差别相。亦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寂灭者,在此辩证之处,无有二相。寂灭不是断灭,是没有相染的生生不息,是关系,是性。
总之,远离一切法相的生灭,就是寂灭。<维摩诘>曰:【观于无我而诲人不倦,观于寂灭而不永灭。】
 
一句话:灭而不灭,就是寂灭。

 
87、【直心】辞条
 
主语∽直心
 
概念∽正直而无谄曲之心者,即为直心。<维摩诘>曰:【直心是道场。】又曰:[直心是菩萨净土]。笔者认为:【清净意根】上的如来法趣,皆是直心净土。
逻辑∽直心与曲心之区别。直心者,自然直接之心,不作其他意想。此心专一,不受他境搅乱。曲心乃世俗分别取舍,避害趋利之心,贪欲索取之心。二者同源,一曲一直。直乃性鉴,曲乃相显。
 
总结:人若无择,心起必直。笔者认为:凡【如染不择】者,即为直心,亦是道场。以其入世,即是菩萨行。
 
一句话:直心者,清净意根也!

 
88、【无生法忍】辞条
 
主语∽无生法忍
 
概念∽法忍无生者是也!简称无生忍!即把心安住在不生不灭的【法义~境界】中。所谓的【法忍无生】是由<解深密经>中的【三自性】而得以显现的。<顯揚论>云:【由遍計所執自性故,說本來無生忍。由依他起自性故,說自然無生忍。由圓成實自性故,說煩惱苦垢無生忍。】又梵文称:【指對無生之法理的認知。即徹底認知空、實相之真理而安住之。亦即對「一切法不生不滅」之理,能夠確切地掌握之謂。此處之「忍」,是「確認」、「確知」之意。】总之,无生法忍,就是对那个【本不实有的法】,你要堪忍,确知,以至不在被其所迷惑与欺骗。亦就是:法忍无生。
逻辑∽无生法忍乃不退转之菩萨境界,与世俗凡夫的关系是什么?一切聲聞者,入見道見四諦理以及菩薩入初地后,諦忍諸法無生無滅之【理】,住于不退轉地,是爲無生法忍。而凡夫经过修证觉悟,提高自己的【见谛】水平,滴水入海,于无生灭之诸法实相中,信受通达,无碍不退,海咸一味时,即名为:无生法忍。
 
总结:本性无生忍,又作本来无生忍。即是一切有情观【遍计所执】,其体性本无,即圣义谛亦无自性。而能够堪忍知晓这个本性无生者,即是无生法忍。亦称:法忍无生!
 
一句话:一切法无生无灭忍故,就是无生法忍。
 
89、【如实修行】辞条
 
主语∽如实修行
 
概念∽如实修行,简称:实修。即按照释迦法义之本怀而修行者,皆为实修。实修不在相上,而在【见谛】上。六祖曰:【吾此法门,唯论见性,不论禅定解脱】,这就是实修的最好注脚。此乃初地以上菩萨依所证之法理而修者,是为实修。
 
逻辑∽此种如实修行,与一般修行的区别,就在于是否【如法而修】,如哪个法?如释迦本怀之法。何为释迦本怀?一切经典与圣言量一以贯通者,即为释迦本怀。释迦本怀在法理上,在【见谛】里,不在身相上。凡以身相替换法理者,皆是伪悟者。
 
总结:所谓的【实修】,就是如理如法而修者。纯系依诸佛之教法,即实相之法理,而修而证,如理与修行一如不二者。真实修者,不落【证据】。
 
一句话:凡契入不二法门者,皆属【实修】,亦即如实修行者。
 
90、【因】辞条
 
主语~因
 
概念~一切能引发出后生之果的,皆可称为【因】。论云:顺益之义,是为因义。又云:集谛摄故,说名为因。梵語 hetu。(一)指能引生結果之原因。從狹義而言,引生結果的直接內在原因,稱為因(內因),而由外來相助的間接外在原因,則稱為緣(外緣)。然從廣義而言,凡參與造果之因素,包括使事物得以生存與變化之一切條件,皆稱為因。由此可知,廣義之因,係包含內因與外緣二者。佛法本身就是【因缘法】。所以说:大乘佛法,始终皆是辩证的。
 
逻辑~佛法讲因缘,是抽象的形而上的纯【理~法】层面的。不象世俗之因缘,只停留在【物~相】的层面上。佛法讲因缘,其法甚深难解,<经>曰:见缘起即见法,见法即见佛。
 
总结:一切萬法皆由因緣而起,有因則必有果,犹如米麥為例:米麥之種子為因,而雨露、陽光、土壤、人力等為緣,如此則能產生米麥之果實。此種因果之間相應相酬的思想,乃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事物的關系之基本理論。
 
一句话:因就是集,就是性。【遍计所“集”性】实乃成佛之[因]。
 

91、【解脱】辞条
 
主语∽解脱
 
概念∽凡能让你从心灵上彻底地摆脱一切束缚者,即为解脱。人类真正的解脱,只有【滴水入海】,契入轨则后,方为解脱。一切有情众生,凡是缘生之时,皆是【有覆无记】的。若能够做到【无我】,本身就是【解脱相】。亦即涅槃之别名。<唯识述记>曰:【解谓离缚,脱谓自在】。<华严大疏>云:【言解脱者,谓作用自在。】
 
逻辑∽解脱是针对束缚而言的。心中若无束缚,何必再言解脱?禅师有言:谁缚汝耶?
 
总结:佛教原以涅與解脫表示實踐道之終極境地,其後乃逐漸形成種種分類而加以考究。例如:有為解脫(指阿羅漢|得解脫者|能明白了解心之作用,即勝解)與無為解脫(涅),或性淨解脫(指眾生本具離煩惱之清淨本性)與障盡解脫(由于現實之煩惱污染本來之清淨,故今斷其煩惱而得解脫),或心解脫(指心離貪愛)與慧解脫(以智慧觀照,而遠離無明),或慧解脫(阿羅漢未至得滅盡定者)與俱解脫(阿羅漢至得滅盡定者),或時解脫與不時解脫等二解脫。此外,另有煩惱解脫、邪見解脫等十解脫。总之,解脱不在相上,在心里。
 
一句话:摆脱了心灵上的束缚者,方为真正意义上的解脱。
 

92、【证量】辞条
 
主语∽证量
 
概念∽对心量的正确认知与亲证。表现在法义上,也就是对圣言量以及轨则的认知与把握的亲身验证之法理量限。俗语称之为【见谛】。
 
逻辑∽心量大者,所证之量亦大。严格意义上讲,证量在【心~法】上,而不在[相~染]上。人类只有在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,才能够展现出,最大最正确的心量。这就是【证量】。禅师有言:子贵见谛,不贵行履。此之谓也。
总结:此种心量,即【证量】,无界无边无数无方所,不可限量。所以,史称【非量】。即没有限制的【量】。即不受任何有情作意之束缚的量。
 
一句话:证量就是人类【心~根】屏幕上,行者自身见谛所能够亲证到的最大能量。
 
 
93、【奢摩他】辞条

主语~奢摩他
 
概念~止息一切分别取舍之杂念。回归原本寂静的状态。也就是六祖所说的[本来无一物]的状态。<涅槃經>曰:奢摩他,名為能滅,能滅一切煩惱結故。又名能調,能調諸根惡不善法故。又曰寂靜,能令三業成寂靜故。又曰遠離,能令眾生離五欲故。又曰能清,能清貪欲瞋恚愚癡三濁法故。以是義故,故名定相。此种定相,就是<法华经>之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在此清净意根之屏幕上,一切法义,皆是如如。如如者,本然定境。<经>曰:【以无住本立一切法】,此之谓也。又者:大乘義章十三曰:「奢摩他,此翻名止。攝心住緣。目之止。」慧琳音義十八曰:「奢摩他,唐云止。」慧苑音義上曰:「奢摩他,此云止息,亦曰寂靜。謂正定離沈掉也。」这里是典型的【转识归根】境界。又或,圓覺略疏三曰:「奢摩他,此翻云止,定異名,寂靜義也。謂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故。若准涅槃經釋,即名能滅、能調、寂靜、遠離、及能清等。」了義燈五本曰:「奢摩他,此云心。」亦即清净意根之心也。
 
逻辑~奢摩他不是死寂,也非为断灭。而是【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】。即令心内所住,生灭灭已,寂灭为乐。安住,等持,广说乃至一趣,等持,皆为涅槃者,是为奢摩他。此境界,非人为可持者。此乃【清净意根】本俱者,人类的一切修行努力,皆是为了【转识归根】这个目的。
 
总结:<经>曰:由其寂静故,十方世界诸如来之心,于中方得显现。此种【显现~鉴性】,就是<法华经>中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而此种[镜鉴之性]的显现,犹如镜中影像,此种缘起之方便者,本身就是奢摩他。
 
一句话:奢摩他,本身就是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
 
 
94、【毗钵舍那】辞条
 
主语∽毗钵舍那
 
概念~仔细观察事物背后的法则规律。所谓毗钵舍那者,即于前所了别之义中,再行仔细审视观察故。问:毗缽舍那雲何?答:于奢摩他相應之处,于法簡擇,極簡擇,最極簡擇,解了,等了,近了,遍了,機黠,通達,審察,聰叡,覺,明,慧,行,是謂毗缽舍那。
 
逻辑∽毗钵舍那与奢摩他之关系。梵語 vipacyana,是‘觀’之義;即以寂靜之慧,觀察六根、六塵內外諸法,使三昧成就而進趣菩提之修法。此觀常與‘止’連用,稱爲止觀,二者相輔相成,定是慧之本,慧是定之用。
 
总结:據《深密解脫經》卷三載,修毗婆舍那之法,有下列三種,即:一、相,即觀境。謂修觀時於此心觀之中,分別了知三昧境界之相;猶如明鏡照徹一切,而影像了了分明。(注:笔者认为,此处就是<法华经>中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)二、修行,謂既了知觀法之相,則善能修習一切妙行,而無有過失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<维摩诘经>中【以无住本立一切法】之境界。)三、觀,即觀察。謂修觀之時,於一一觀法中善能觀察一一法相,不證小乘寂滅解脫,而直趣無上菩提。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<金刚经>中【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】之状态。六祖曰:[吾此法门,唯论见性,不论禅定解脱],即是此毗钵舍那之【根定~鉴性】之境界。)
 
一句话:毗钵舍那就是[清净意根]处的细微再细微地法义【名~相】之观察。
 
 
95、【俱生我执】辞条
 
主语∽俱生我执
 
概念∽无始劫来,有情众生【共业】产生的【俱生之我】所能够执着者,亦即<金刚经>中所言的【是名世界】者。此种【执着∽名相】恒与身俱,不待它缘。恰恰是<楞严经>中的【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】。此俱生我执,即遍计所执性,本身无须因缘所生,但其缘起【俱生】之当下,又不是自然而有的。即没有一个【自然性】。这就是【遍计所执性】,或称【俱生我执】。祂的存在就是【本非因缘】,亦【非自然性】的。
 
逻辑∽[本非因缘]与[非自然性],二者一如,不二法门。这个完整的法理法趣,体现在【俱生我执】身上。就是[遍计所执性]。换个角度说:正是这个【遍计所执性】,祂是[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]的【俱生我执】。
 
总结:第七识清净意根之镜鉴性,恒常审核思量八识种子之【俱生~共业】,并以此八识之【见分】,为缘起我执之[相分],这个缘起之【我】,乃为代词,泛指一切因缘果相。即<金刚经>中的【是名世界】。非确指个体世俗自性之我执。
 
一句话:俱生我执就是遍计所执性中的[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]。
 
 
96、【禅那】辞条

主语∽禅那
 
概念∽指行者,能够住心于一境一事之净虑,思维修。。禪那按修習層次共分成四種,稱為「四禪」或「四靜慮」。在中土,禪那通常与定合称為「禪定」一詞。
華言靜慮。專心歛念,守一不散之謂也。禪有二種:一者世間禪,謂色界、無色界、凡夫所修禪也。二者出世間禪,謂聲聞、緣覺、菩薩所修禪也。
 
逻辑∽禅那亦称【禅】。包含了动与静二个方面的修行。
禅那:巴利语jhàna的音译。心处于极专注所缘的状态,或以烧毁了称为敌对法的五盖,称为禅那。也有译为“弃恶”或“功德丛林”者。其意译为“思维修”或“静虑”。是[禅]的一种修持方法,其中有祖师禅与佛祖禅的区别。
 
总结:梵語禪那,華言靜慮。靜即定,慮即慧也。謂欲求圓覺者,以淨覺心,不取幻化及諸靜相,便能隨順寂滅境界,即是息二邊止,義當中觀。故經云:自他身心所不能及,眾生壽命皆為浮想,此方便者,名為禪那。(息二邊止者,謂不分別生死、涅槃、止息、有無等二邊之相也。)
 
一句话:思惟是籌量之念,修是專心研習之名,故以對修因。

 
97、【末那识】辞条
 

主语~末那识
 
概念~[末那识]是大乘佛教用语,小乘佛教将其称为[意根]。“末那识”是六根中之第六根;八识中之第七识。 “末那”,译为意,意有思量之义。“末那识”与前六识不同,前六识是以外境为对象,它的作用是思量,即执着第八识,思量为自我。
<论>曰(大正31?19b)︰“是识圣教,别名末那。恒审思量,胜余识故。”。
窥基《瑜伽论略纂》卷十三详作讫利瑟吒末那,当译作‘污染意’。旧译家译为‘阿陀那识’;新译家译为‘末那识’,而以阿陀那为第八执持识。此识在诸识的顺序上,排在第七位,故称之为第七识。
(注:笔者认为窥基把【阿陀那识】译解为[污染意]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。直接至使后人,把【未那识】误解成了[颠倒的,恶慧的,不能正知的,事理皆违的,错谬的]了。这一点影响非常恶劣,直接断掉了后人走向觉悟的【慧根】。其观点,不符合释迦法义之本怀。理应澄清之。)
 
逻辑~[末那识]与八识及六识的关系。首先,“末那识”依“阿赖耶识”为根;缘“阿赖耶识”见分为境。其次,“意识”依“末那识”为根;缘“法尘”为境。
慧远《起信论义疏》卷上云(大正44?185c)︰“不觉心起者是第七识,而有其念者是染心。通而言之,皆是妄识。别而言之,不觉是其根本无明,染心是其业识, 乃至相续识。”
《大乘义章》卷三(末)将阿陀那译为‘无解’,以为体是无明痴闇之心,随义傍翻而列无明识、业识、转识、现识、智识、相续识、妄识、执识八名。其下又分八识为事识、妄识、真识三种。而以阿陀那为其中的妄识,并解释‘妄’义云(大正44?526b)。
(注:笔者认为【无解】就是[非量]。不需要解,也无法去限量。这恰恰是<法华经>中【清净意根】之功德相。)
 
总结:末那识上承如来藏种子之[见分]为依止,下启意识之分别。但其本身并不分别。其特质为[恒审思量],其性质为[有覆无记]。
《成唯识论》谓心、心所所依总有三种,分别是因缘依、增上缘依、等无间缘依。第七识亦必有此三种。其次,就所缘而言,印度有四师之异说:
一者,难陀以为第七识缘第八之自体分为我,缘其相应心所为我所。
二者,火辨以为缘第八之见分为我,缘相分为我所。
三者,安慧以为缘第八之现行为我,缘种子为我所。
四者,护法以为缘第八之见分为我。《成唯识论》以护法之说为一家之正义,非难前三师之说。文曰(大正31?22a)
(注:笔者认为,【差之毫厘】的始作俑者,就是从这里开始的。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。值得深入细致的研究。争取还释迦法义于本怀。)
总之,因位第七是[有覆无记]性所摄,于果位转第七得[平等性智],若就此言,是唯善性。
 
一句话:末那识【七识如染~只鉴不择】,唯善无恶。
 
 
98、【补特伽罗】

主语~補特伽罗
 
概念~补特伽罗为梵语 pudgala,的音译,意译为数取趣、人、众生,指轮回转生的主体而言。数取趣,意为数度往返五趣轮回者。即“我”的异名。佛教主张无我说,故不承认有生死主体的真实补特伽罗(胜义之补特伽罗),但为解说方便起见,而将人假名为补特伽罗(世俗的补特伽罗)。
由此可知,補特伽罗为【我】,只是方便说。严格意义讲,是因果轮回之轨则。所谓的【補特伽羅】謂:能數數往取諸趣,無厭足故。舊譯曰:【人】或【眾生】。新譯曰:[數取趣]。數者,取五趣而輪迴之義。唯識述記二本曰:「補特伽羅,數取趣也。」
 
逻辑~補特伽罗(轨则)与人我(执取)之间的关系。从【数取趣~轨则】角度看,補特伽罗属于无为轨则之范畴。但从世俗【人~我】角度看,它属于有为法的【我取~名相】。即‘我’之異名。或單指人之[意]而言。佛教主張無我說,故不承認有生死主體之真實補特伽羅(勝義之補特伽羅),但為解說權便之故,而將人假名為補特伽羅(世俗之補特伽羅)。然部派佛教中,犢子部、正量部、經量部等,卻承認補特伽羅為實有。又補特伽羅與人同義,如法蘊足論卷二將修行果位四雙八輩稱為四雙八只補特伽羅。
 
结论:補特伽罗不可定性为人为的【我执】。它仅仅是【我】的异名罢了。
梵語 pudgala,的音譯,意譯爲數取趣、人、衆生,指輪迴轉生的主體而言。數取趣,意爲數度往返五趣輪迴者。
严格意义上讲:[数取趣]本身并不等同【个体~我执】。佛言:有二補特伽羅,能住持正法,謂說者、行者。若持教者相續不滅,能令世俗正法久住;若持證者相續不滅,能令勝義正法久住。持正法人有二:一持教法者,謂讀誦解說經律論等;二持正法者,謂能修證無漏聖道。
从此可以看出:行者若能够执持【正法】,并于【清净意根】之屏幕上演绎诸法,就不会显现【我执】的。《法蘊足論》卷二(大正26・463a)︰「於此僧中,有預流向、有預流果、有一來向、有一來果、有不還向、有不還果、有阿羅漢向、有阿羅漢果,如是總有四雙八隻補特伽羅。」
由此可见,【四果】同在,不一定非是【我执】。更不一定如窥基所言【人我执~污染意】。笔者认为,窥基在这里【偷换概念】了。把補特伽罗我,诡辩成了[污染意]的[我执]了。
这是一个【根本~品质】上的偷换概念,即逻辑上的【诡辩】。
《集異門足論》卷四(大正26・379c)︰「三補特伽羅者,一者覆慧補特伽羅,二者膝慧補特伽羅,三者廣慧補特伽羅。」由此可知,隨信行等七種聖者乃至覆慧等凡愚,皆名爲補特伽羅。此係以「人」爲補特伽羅。
此处明言:補特伽罗就是一个普通的数取趣的轮回之【人】。
此人不一定是【污染意~我执】。如果他亲证了【清净意根】,就有可能是【成佛的法华】。
綜上所述,可知補特伽羅被視爲與「我」、「有情」、「命者」等語同義,是輾轉輪迴六道(趣)的生命本體,故名爲補特伽羅(數取趣)。
原始佛教由於不承認有「我」,因此雖用補特伽羅之稱,然僅以之爲「人」之「假名」而已。
 
一句话:補特伽罗就是数取趣,就是【人】,就是我,就是清净意根识。本身不含人为的我执。
 

99、【我】辞条
 
主语~我
 
概念~一切有情众生每当意识到以自己的本位为【主体~自性】之时,这个当下的存在就是【我】。我是不需要任何[执着]的存在。鸟过虚空,我思故我在。同理,思量就是[我]。换个角度讲,我是众缘和合的产物。
梵语a^tman。 音译阿特曼、阿坦么。原意为‘呼吸’,引申为生命、自己、身体、自我、本质、自性。泛指独立永远之主体,此主体潜在于一切物之根源内,而支配统一个体。乃印度思想界重要主题之一。
 
逻辑~我与非我之关系。。佛教主张无我说,明示存在与缘起性之关系,否定永远存续(常)、自主独立存在(一)、中心之所有主(主)、支配一切(宰)等性质,而强调‘我’之不存在、不真实。(注:笔者认为,我与无我是对立之二边。二者本身是一如的,即我是缘起之【名相】,无我是存在之【关系~法性】。)
 对于构成生死轮回之主体与无我说之关系,部派佛教作了各种解释。说一切有部立人我与法我,虽否定个体中心生命之我(即人我),但承认实体之我(即法我,乃一切存在之构成要素)为恒有;此等人我见与法我见,称为二种我见。犊子部、正量部主张非即非离蕴之我,盖生命个体即非由五蕴假合构成(即蕴),亦非五蕴之外别有一我(离蕴),亦即主张我与五蕴具有不即不离之关系;经量部另有胜义补特伽罗之说。对于佛教以外及部派佛教所说之‘我’,成唯识论卷一类分为即蕴我(世间一般所说)、离蕴我(数论、胜论、经量部等所说)及非即非离蕴我(犊子部、正量部等所说)三种,并加以批判。 阿含经典中,否定下列四种有关‘我’之观念见解:(一)人类个体之全体为‘我’,即五蕴为我。(二)各个体内之中心生命为‘我’,即我有五蕴。(三)宇宙原理为‘我’,即我中有五蕴。 (四)存在的每一要素皆各有其固有之性质(自性),即五蕴中有我。上述四种乃后世所谓之有身见,又可分为二种,一为我见,即第一项之五蕴为我;二为我所见,即其余三项。我所,指我之所有、所属及不离于我之事物。
 
总结:我字内涵的发展, 自梨俱吠陀(梵R!g -veda, 1500 B.C.)以来,即使用‘我’一语,至梵书时代(梵Bra^hman!a, 1000 B.C.~800B.C.),人类生命活动主体之息(梵pra^n!a ,即气息)逐渐演变成意味个体之生命现象,‘我’则系更为本质者。如百道梵书(梵S/atapatha )中,言语、视力、听力等生命现象,系以‘我’为基础而呈现,且由‘我’来统御,视与造物主(梵Praja^pati )相同。
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:【我】字只是一个[存在]的现象,这个存在本身就是【发展~过程】,没有一个实有的【我】在。只是一个[名~相]之显现。
一句话:我就是缘起之当下,因缘聚合的【存在】。
 

100、【中观】辞条
 
主语~中观
 
概念~觀想有关中諦之道理者,即为中观。【術語】三觀之一。觀中諦之理也。諸宗各以中觀為觀道之至極,法相宗以觀徧計所執非有,依他圓成非空為中觀,三論宗以觀諸法不生不滅,乃至不來不去為中觀,(注:笔者认为,这就是辩证法的刍形。)天台宗以觀三千諸法一一絕待為中觀。
 
逻辑~大乘佛教的中觀派。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・卷一》:「所云大乘無過二種,一則中觀;二乃瑜伽。」笔者认为:中观与瑜伽一如不二,方为佛法的究竟圆满。中土大乘佛法的体现是【唯识~中观~禅】三位一体的原则。其中缺一不可。大乘佛教中觀派的禪觀。其見解從世俗的真理觀之,由語言、概念所成立的現象是存在的。但從究竟的真理觀之,沒有絲毫真實存在的體性。修行者依這樣的見解來思惟、觀修。《三論玄義》:「若一法不窮,一言不盡,則戲論不滅,中觀不生。」这就是禅观的极致。也就是辩证关系之终极。
总结:中观者,二谛(èrdì)之统一也。即两个层面上的[真实~真谛],“谛”即真实不虚的道理。“二谛”一般指真谛和俗谛,分别又称胜义谛和世俗谛,即在终极本质和世间现象的两个层面上,各自成立一种真实。这一分疏真理的方法,始于阿毗达磨类的经典:世俗层面指名言表象,而胜义层面指真实存在的诸法,对应于不同的认知境界。二谛的思想被大乘经典广泛运用,主要指:一切事物在本性的层面上是空,但表现为纷繁的现象(似乎是“有”)。又《中论》言“诸佛依二谛,为众生说法”,其中俗谛指任何名言表诠,包括佛陀的教诲,相应的胜义谛则指超言绝象的真实。基于上述说法,隋代时,释吉藏(549—623)综合各个层面的二谛,发展为“四重二谛”;释智顗(yǐ,538—597)则将空假胜俗二谛与中道相接,统合为“三谛”。
 
一句话:中观就是辩证中道的看待问题。马克思说:辩证法在佛教中已达到很精细的程度。
恩格斯说:佛教徒 处在理性思维的高级阶段。人类到释迦牟尼佛时代,辩证思维才成熟。辩证法最初来源于佛教。
 
 
101【法尘】
 
主语:法尘
 
概念:【吾人日常動作,雖已過去,而前塵影事,憶念不忘,即是法塵的作用。】
法尘在内,在清净意根上,六识于此(屏幕上)了别后即是法尘 ... 心生则法生 ... 法尘也!
 
逻辑:【術語】六塵之一。一切之法,為意識之所緣者謂之法塵。在十二處中,謂之法處,在十八界中謂之法界,於根境相對之語,則曰法境
注意!法尘者,不涉好坏,美丑,善恶,凡圣。。。只存法义,不涉世俗者,是也!
【法塵相當於十二處中之法處,十八界中之法界。或指使人起執著心之現象。】
~此乃[如如执着,如是如是]之遍计所执性也!
【在十二處中,謂之法處,在十八界中謂之法界,於根境相對之語,則曰法境。】
~法处与法境,一如不二者,即是法界 ... 三者缺一不可。
 
 
【西蜀·净然】 ~ 编著
2021.03.21
【原创作品,版权保护中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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