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第17篇【品茶对话参 <不二>】
 








  
 

甲:请座!

乙:您请上座!

甲:请喝茶!

乙:(合十)您请!

甲:(回向)有日子没见,今日前来,见师兄脸色红润,眼中显有疑惑,有话请直言。

乙:哎!不二法门,似懂非懂啊。

甲:所谓的懂即是明白,非懂就是不明白。世上没有一个既懂又不懂的说法,实有一个明知自己不明白的大道啊。

乙:是啊,比如,一心三藏,是心非心,诸相非相,如此一大堆法相名词,请教我一观法,或者说该如何觉照?

甲:您是如何理解<不二法门>的?

乙:<不二>就是在意识上不站边。

甲:哦!还有呢?

乙:还有就是不以相论,不以性论,看问题保持中观。

甲:还有吗?

乙:没啦!

甲:您刚才讲的都对,只是有点可惜,这不是您自己所悟的。因此,心存困惑。是心意识处不起触因,于您而言,义无根源啊!

乙:这些个法理,我好象也讲得出。但您说的
不起触因。如何解释?请为我明示(合十)。

甲:<不二>义,不好说,只能悟。今天因缘至此,我就试着给您个踏板。

乙:(合十)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物否?

乙:非物。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相

乙:非相。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义

乙:非义。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什么?

乙:是边义,并且是执着了这个边义。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义否?

乙:好象是,又定义不出。

甲: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,二是性否?

乙:请直接为我开解吧(合十)

甲:在 [是与不是] 之间,是在你 [认与不认] 的思愫中轮转。<不二>是关系·性,是知见。通俗地说,是您的世间观,在认识上,它很抽象,它是辩证的、对立的、矛盾的、统一的。对法界的本质认知是没有偏见的,您在 [认识的机制] 上,有没有一个至尊的蓝图呢?如果没有,那么我将与您方便地说一个《事·理·相·义》的过程,也可称其为<一如的法义>。您要明白,<不二是对二说的>,它指向圆融,一如。
一如是不离且又抛开事相,依事理之性而取中观的一种认知态度。要达到与了悟此中甚深义理,须从西蜀·净然老先生的《法义三关》入手。他着重提出的《主语、概念、逻辑》三观,就是对事理法相认知的规范利器。

乙:哦!《事·理·相·义》的过程,阿弥陀佛(合十)

甲:《事·理·相·义》的过程,就是认知的升华过程,即意识范畴的认知属性(规则·法则·轨则)。用数理的说法就是定律,公理。这一切都是在描述一个公式,这个公式就是关系,所以<西蜀·净然>常说,修学大乘佛法~离不开辩证,辩证即是不二之关系·性。

乙:有点感觉啦,不二,好象与事相,法相,义理,毫无关系。

甲:(合十)非也,正是言下的<毫无关系>!此<毫无关系>就是关系。就是您的认识过程,认知结果啊!

乙:啊 !!!

甲:接下来,请仔细地认真听了,用心·佛·众生三无差别的(性义~关系式)来听。

乙:(合十)好的!

甲:不二法门。乃无上义,属辩证义。什么是辩证呢,这才是关键!
辩证是人类独有的思惟能力~觉悟的能力。此义,佛经里比比皆是啊!
马克思说:“辩证法在佛教中已达到很精细的程度”。
恩格斯说:“佛教徒 处在理性思维的高级阶段。人类到释迦牟尼佛时代,辩证思维才成熟。辩证法最初来源于佛教”。

乙:哦,辩证就是关系,就是公式,这个关系就是描写自性的。

甲:如是,如是!尽管您现在已经明白了它的法属。但还是无因之心~根源,故难成果啊!

乙:请您继续与我开示。我有点感觉了!

甲:(合十)阿弥陀佛! 下面我就一理三叙,一事三解,您能听到那儿就是那儿。以最终的定论为主啊!

乙:好的!

甲:大脑是由蛋白质构成的神经细胞组成的网络。意识是五官获取外界的信息,并由五官转化成”是物质非物质”,”是能量非能量”的”离子态”,在大脑的”皮层中”互动运行着。这是最基本最直接的”意识机制”的描述。

乙:这点您在前些日子里,解析与强调过,我能理解。

甲:意识是意识到,因为光有神经细胞网,而没有五官转化后的离子态是不可能产生意识的。大脑是个接收信息,处理信息的平台。所以说,意识是(有为无为)互为一显(缘影),缺一不可的。蚊子叮咬了手,鞋子里有小石子,如果手和脚不给出受觉信息,意识是不能凭空缘影的,能认识到这点,也是知其<不二>性了。

乙:不对呀,睡觉时,五官与身体都休息了。可还是会做梦啊,做梦也是意识的范畴吧。

甲:没错,做梦是意识的范畴。至此,就要开显第二层,亦名次第、向上一路!

乙:阿弥陀佛(合十)

甲:[意识心]称外尘为浮尘,[心意识]称内尘为法尘。法尘是[净色根],[净色根]只是指它的法理属性,而非(圣言量)之[胜义根],(圣言量)是辩证之后的(如理)思惟义。[胜义根]是建立在[意识到]的基础之上的[形而上]的法相辩证之觉知。依大脑运行机制来解,即是能量的共鸣,而非质能的共振,可它,又依共振的基础为前提。因为人们总是先有[共振]的感觉,后有情绪的参与而继续多谱共振,此时的共振已经不是(共振态),而是升华为(激荡)态的(共鸣)了。此处能量非凡!

乙:哇 …

甲:怎么啦?

乙:这不就是意识与精神的描述吗?

甲:是的,纯粹的精神,是有,还是没有呢?

乙:这个 …

甲:又不能肯定了(合十)

乙:是啊,有纯粹的东西吗?

甲:[清净意根]是纯粹的精神力之范畴,很多人至今还不能明白它,虽说佛陀在法华会上如是宣说。但是,不知者即是不会辩证的人,很难契入[不二]的境界。

乙:现在我明白啦![清净意根]是离相离言的。

甲:我要如何说,您才能明白[清净意根]呢!

乙:怎么,又错啦?

甲:[清净意根]在心意识,却不离心意识。刚才您犯二啦(合十)

乙:啊 …?

甲:是的!

乙:哈哈哈…

甲:佛法所以称为圆顿大法,是衪的广大统一性,俱藏俱含俱攝性,故名三藏,即<如来藏>(合十)

乙:行者的思惟,当下俱足这一切认知,是这样吗?

甲:您能做到吗,如何做到,为什么?

乙:还得靠认知!

甲:哎 … 阿弥陀佛!!!

乙:我说错了吗?

甲:刚才说过,大乘佛法是辩证的,是辩证的 …  是如理思惟的,心怀众生,众生即是无量光明义,心怀天下,天下即是如来义。<不二>之法义于十方三世。没有对错,无有是非,唯有空性之了义。别老是掉举,好不好!

乙:阿弥陀佛(合十),原来认知一词里,有如此丰富的内涵与广阔的外延啊。

甲:保持住啊,刚开始呢?     

乙:我那个天,那得有多高多深啊!(合十)

甲:无上甚深微妙法,浅得眼不见眼,当下便是啊,那来的高深严密呢?
那都是高僧大德们,接引教化信众所行持的方便法门。
  请记住,《不二法门》唯有义理,唯有关系,这个关系就是性,性就是万法的轨则,法之性就是缘起·性空,缘起即是不二法门,《不二是对二说的》。

 
  为了避免您在名相与法相上轮碾,下面我用”函数”二字来析解,让您能在我的描述过程中,看到义理的展显,以免您一不小心又听到下面去了。接下来,我所说的一切都不离世间。这就是六祖慧能说的那句什么…

乙:离世觅菩提,犹如寻免角。


甲:是的(合十)。函数是公式,函数可以是最小单元,也可以是无限大的组合公式~方程或方程组。就是经典里常说的芥子与须弥的关系
 
要把函数的公式与关系法表达出来,我们还得借用一下电脑中的<程序>概念。

乙:请讲(合十)

甲:电脑与手机中的软件就是<程序>,程序就是过程(合十)。操作系统是程序,APP也是程序,磁盘中的各种文件(包括目录),既是程序,也可以是代码。代码是结构,结构本身就是函数的关系。函数是一个过程的显现,但函数本身的属性是关系。串联起这些关系的代码即是信息流~函数是活的。

 
若说函数是纯粹的关系,那是依义而言。
若说函数依结构而言,那是信息互为之法则。
若说函数是宇宙本身,是思维之无漏法属,那是依佛眼之见,佛眼之见是一心三藏,一心三观,一见俱见,见什么呢?

见函数之关系性,见轨则之缘起义,见缘起之性空。性即关系,诸法如义,本即关系,函数公式依理律可求证。于佛说如来藏而言,函数是(波函数~分形函数)。

乙:还是有点,似懂非懂,不过比刚才要明白多了。

甲:所以如此讲,是让您的意识心依正见而转,也只能先把您提起来,怕您再次掉下去啊,您明白什么了?

乙:明白了觉悟,可了知万法的成因与过程。既知理,又知法。规则如理(一切机制),法则如法(一切法则),至于不二吗,还是有点没着处。

甲:既然能到达这里,那我就依此,最后讲一个方便法,能领悟则悟(合十)

乙:阿弥陀佛(合十)

甲:[意识心]是第六识的缘影机制~是意识,[心意识]是指(六七八)识的共鸣~是精神,经曰【大圆镜智、圆成实性】,这一关没问题吧?

乙:没有问题!

甲:依法则而言,共振与共鸣,中间是怎么回事?

乙:刚才您不是说了,共振是共鸣的基础单元吗?

甲:这是如理(机制)说,现在需要您提出的是,认知到的真理~如来法义。

乙:这个…

甲:还没有见谛呈现吗?

乙:嗯...还没有!

甲:卡在那儿呢?

乙:不知从何处下手啊?

甲:谁不知呢?这个“谁”是不是“我”呢?

乙:哎呀… 是的,是的!

甲:您卡在缺乏如理思维的机制上,推理与真理始终没有合拍呀。请简单陈述一下,“我”的概念是什么?

乙:依机制而言,“我”是大脑中神经网络中的缘影。还有…

甲:打断一下,我是“我”义,对吗?

乙:对!

甲:一开始就说了,离相离法,您怎么老是离义呢?义摄相法,性相一如啊!

乙:哎呀,您看我这业力,习气,我终于明白了。

甲:明白了什么?

乙:如理还是如理,如法还是如法,共振还是共振,共鸣还是共鸣,关键是我有一个能知能觉的心,一切都是心性所展现出来的,就是您刚才长篇介绍的那个<函数的关系式>。无始劫以来,都在显现与照见它的实相(真相)。这种能照见万法的,就是<<清净意根>吧?

甲:已接近99%的正确了。

乙:那还有1%是什么?

甲:附耳过来。

乙:哦!

甲:# %…#—%#—…

乙:什么?说清楚些嘛!

甲:明白了吗?

乙:哦,哦哦!哈哈哈!

甲:[二非一,不二非一],[不二是对二说的]。[本是一,多是二],心不在(一),意即在(多)。
没有"一"的认知,言下近是些“二”的话语(二分说法,判教天下)。
您还有什么要问的?

乙:已经问不出口了呀(合十)

甲:【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,心佛众生三无差别】,观心是法,法之义即是<不二>之关系,<关系>能住那儿?

乙:是啊,关系能住那儿呢!关系岂能住。阿弥陀佛(合十)。见山还是山,原来如此!

甲:哼 …不一定,行人几乎都在这句上[放过了]自己!

乙:请为我开示(合十)

甲:下回聊吧!

乙:阿弥陀佛(合十)

甲:阿弥陀佛(合十)

 


 

 

 
《栖石精舍》· 栖潭·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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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件难事占全 不图啥

2022.09.05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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